第一百九十章

  太白山上。

  “都准备好了吗?”冷无涯询问众人。

  “准备好了”众人异口同声的回答,由以摩斯玉胜的声音最大,他俩早就憋着一股劲儿了,早就想干脆彻底的消灭大尸冢里的丧尸了,可是,早先他们的能力有限,盲目的进攻丧尸群,唯恐战不能胜,而且还有可能把现有的这几十号残存的人类给丧尸咬成丧尸喽,所以一直不敢冒然挺进.

  以至于一直用栽树来壮大自己,这也有几点好处,一来这树木可以改善环境,局部的消除这有毒且十分干燥的空气,二来就是丧尸怕木头,他们居住在树林里头可以有效的防止丧尸的袭扰和进逼,三是这木头可以制造消灭丧尸的武器,总之,他们在打不过丧尸的情况下,而选择退而求其次,避开锋芒植树造林,呵呵,功德无量乎者善莫大焉哉!

  但现在不一样了,冷无涯他们几个异能小将的到来,彻底改变了他们的初衷。

  他们的雄心壮志得到了极大的激发,他俩都决定跟随冷无涯一行来除灭丧尸,以消除多年来耿耿于怀的心病。

  摩斯和玉胜的确很高兴,他们忙着整顿自己手下的五十多号人,并且把多年来制作好的武器都拿了出来,武装备至。

  “你们忙,我就不参合啦啦。”养比私觉得无趣抬腿就往树林子深处走去。。。。。

  他这一走,冷锋可不干了,刚要往前凑把他给抓住,没想到平时挺老实的摩斯这次却抢了先,先他一步走上前,冷仲在一边,一边拍了拍冷锋的肩膀:“小弟啊,现在可下有人比你爱表现了,这里还是太白山,是人家的主场,你就给人条活路。让人家也在爱人面前表现一下。”

  听到他想爱人面前表现,冷锋还想往前冲的劲头停下来,低下头,用脚踩了踩地下的落叶:“是啊。摩斯的爱人就在身边。让他好好的展示一下男人的雄风也好。”

  说完抬起头看向远方:“就是不知道我什么时候在能看到小天,也不知道小天现在好不好。”

  看向冷仲,眼睛有些泛红:“二哥,我平时都不敢想他,一想起他。心就疼得不行。哪里有你的命好,能和小璜在一起,不管生也好,死也罢,总言之是与爱人一起。”

  他说到这这里冷仲心里也不好受,刚要出言安慰,一边的冷超走过来,叹口气说道:“小三啊,我们两个是同病相联啊,现在你大嫂不也和三弟妹一起被关在了空间里。这么久了,也不知道,他们现在还好不好,还记不记得我们了。”

  白时也走过来:“是啊,小域平时一直生活在水中,就是出了空间,也不太爱在太阳地上行走,我与他相处的时间,是你们这里最短的,现在后悔了。真要是他能安全的出空间。而我们还能好好的活着的话,以后再也不会和他分开。要生一起生,要死一起死。再也受不了这份惦念。”

  冷锋和冷超都点头,三个男人心情都不好。冷无崖没过去劝他们,他知道什么语言都没办法让他们能少心疼一丝,只等着快些找到小羽,把小羽的毒除去,看能不能再次打开空间,把几个小的放出来。

  冷无崖也想他们了。别的不说,就说当了他们儿子的小龙和小参吧,那小小的可爱样子,一口一个爹爹,就算是铁石心肠都得给溶化了,别说冷无崖本身还是有情人了。还有就是小天他们,这些个空间里的小兽,也是他看着一点一点的有了灵智。

  管他的白羽叫爸爸和爹爹,他们的修行,也是自己指点的。他们与自己的孩子没什么区别。白凌看了看身边的小黑,伸手抱到怀里:“老天待我真好,让你一直在我身边。”

  冷仲也抱过小牛:“有你在身边真好,要是你也在空间里的话,我不知道能不能受得了。”

  小牛狠狠地抱了他一下。

  他们在想着自己的爱人,可摩斯的脚步却没停:“站住”摩斯赶忙跑过去,一把拉住养比私,说道:“你不能走,更不可以进林子里。”

  “怎么?”养比私一脸的不情愿:“我不跟你们参合就行了呗,还要怎样?你们要去打丧尸,我怕怕怕,好怕怕,我不去,说不去就不去。”

  众人一看养比斯的反应都一副看不起他的样子,只有冷无崖看着他不知道在想什么。这养比斯看起来很有气场的一个人,怎么会怕呢,他到底为什么不愿意与众人一起,要是不愿意的话,开始为什么要出现在人前?

  冷无崖敢确定要是养比斯不是自己走到他们面前,以他们这里的人,不会发现他的存在。这个人身上的疑问太多,和他呆在一起,总是让人心里,身体都不舒服,自己好象还从来没这样讨厌过一个人。

  “你不去可以,但是你不可以进林子,你可以选择去任何地方,但,就是不可以进林子。”摩斯说道。

  “为什么呢呢?”养比私明知故问。摩斯真懒得理他了。

  “还用问为什么?”玉胜冷笑着说道:“你是个木材商人,投机取巧是你的本性,我们要是一走,你还不敞开了伐我的林子,哼,等我们回来的时候,我的这片郁郁葱葱,繁花正茂的上好林子,还不得被你给糟蹋尽了哇。”

  “那不可能”养比私笑着挥了一下手说道:“你们那,尽管走你们的就是了,我呀,就在这林子里等,等你们胜利不了失败的消息。”

  “什么话?”冷仲听出不大对劲儿,指着养比私的鼻子质问道:“什么叫我们胜利不了失败的消息?你这是在诅咒我们胜利不了,安的什么心?你到底是谁?来干什么?”

  冷锋也急了,伸手指着养比斯的鼻子:“告诉你,少惹大家不痛快,要不大家就叫你不痛快,要说人话,你就说,不会说人话你就闭嘴。”

  冷超也冷笑道:“真没见过你这么不会说话的。”

  冷仲抬了抬脸:“你是不是脑子有问题啊!”

  “你呀”养比私反过来指着冷仲说道:“我说话没毛病,我是说,我在林子里等你们胜利。不了失败,的消息,我说的是‘不了失败’,不就是不失败吗。里外里不都是等你们胜利的消息吗,你呀,太不理解人啦啦。”

  说完还一付,大家误解他了的表情,可众人就那样看着他。都表达了对他的不满,他们是真不想与他同行,但他要进林子,也是大家不放心的,一是摩斯和玉胜怕他砍林子,而冷无崖他们却不放心他一个人在这里乱闯。

  “什么也别说了”冷无涯过来劝解道:“这位养哥,你也别纠结了,就跟我们一起去吧,消灭丧尸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和神圣的义务,我想。你不会推辞吧。”

  心里在烦他,可冷无崖,还是想把他放到眼皮底下,这样也好看着他,他有什么动作的话,大家也能防到明处。要是把他放走了,他要是背后做什么小动作的话,以他的能力,众人防他都难啊。

  “可是?”养比私皱起了眉头:“我是个商人啊。”他还是不想与众人走。

  “卧了个大槽,商人塔玛的怎么了?商人就不是塔玛的人了?”冷锋又被气着了。指着鼻子骂养比私。冷锋还是有理智的,他知道以自己的能力,不是这养比斯的对手,要不以他的脾气。早就不在这里指鼻子骂了,早就上脚踢了。

  但他现在面对的是养老比斯,他不敢动脚,怕这腿一踢出去,就会有去无回啊,现在末世了。没人讲什么礼法,只是以实力为尊。冷锋心里惦量了一下,就是不知道哥几个一起出手,他们的胜算能有几分。

  “商人没塔玛的怎么的,商人也是塔玛的人。”养比私丝毫不惧怕冷锋,针锋相对。冷锋可不敢与他硬拼。但也不甘示弱,就这样与养比斯僵在那里。冷仲一把拉过冷锋,他是怕冷锋吃亏。

  这人的能力深不可测,能无声无息的出现在他们面前,而他们又不是一般人,都是三级的异能者,这代表他的能力,一定在他们之上。而且现在是末世。就他们这能力,都不敢一个独行。

  而这个叫养比斯的,就敢一个人在这大山里独自行走。

  “呵呵”冷无涯宽厚的一笑说道:“既然你承认了你是人,那就别犹豫了,和我们一块杀丧尸吧,行不行啊?养哥。”冷无崖抓到他的话头,开始挤兑他,就是想让他和大家一起行动。

  “可我是个商人啊”养比私又皱起了眉头。

  “靠,又来了。”冷仲冲着冷无涯无奈的一摆手,接着气哼哼的对养比私吼道:“你到底是什么意思?给个痛快话。”

  “商人嘛”养比私没计较冷仲的态度,倒是像颇有道理的对冷仲解释说道:“商人重利轻别离,商人无利不起早,商人嘛,生意兴隆通四海,财源滚滚达三江,商人不赚钱毋宁死,有得赚,就有的干,而且不择手段,商人就是商人,我说这么多,你明白了吧?”

  众人都被他说得头晕了,现在都什么时候了,还讲什么生意兴隆通四海,财源滚滚达三江?到处是丧尸,你和谁做生意,又把东西卖给谁?与丧尸做生意吗?这是说胡话吧。没吃药就放出来了?

  冷仲被气得脸色发紫,眼睛通红,愤怒的说道:“我让你给个痛快话,你就给我来个这么多,你你你,你塔玛的找死是不是?”

  冷仲真被气到了,也忘了怕他的能力了,现在真想一个异能过去,把这小子给灭了得了!

  “唉,就这么几头人类了,你还想弄死几个,你的良心,大大的坏了。”养比私摆出一副很委屈的样子,说道:“你要弄死我,好办,可我也属于当下的珍惜物种了,你仔细瞅瞅,我是人类,况且我还是珍贵人类中最珍贵的,我是商人啊,无比珍贵的商人啊。”

  众人在生气也不敢与他弄得太僵,真动手,他们也得不到好处。而且现在还要找白羽,冷超向摩擦斯使了个眼色,不管怎么说。现在是在他的地盘,这里是太白山的主场。一切问题由他出面解决正对。

  “好好”摩斯过来打圆场:“就算你是商人。。。。”

  “干嘛就算?”养比私不满道:“我本来就是商人。”

  “对对,你是商人。”摩斯继续说道:“我们这些人马上就要去消灭丧尸了,你最好还是走吧。这里的木材,我们不卖,就连树枝树叶我们也不卖,你还是到别的地方去吧,不送了。拜拜。。。”

  摩斯冲着养比私一摆手,送客的意思非常明显。众人没想到,摩斯一句话,就要把这小子给打发走。但一想他要是走了,不在山上晃的话,也挺好,众人谁也没在说话。就看他们两个你来我往。

  “就这么打发我了”养比私不满道:“木头你不卖,是否还有别的?我总不能白来一趟吧。”

  “怎么就白来了?跟我们一块去杀丧尸呗。”玉胜笑着说道。

  “嗯,也好。”养比私思考了一小会会,最后终于答应了。不知道养比斯想到了什么。竟然同意与他们一起走了。

  “就该这样嘛。”众人都心下释然。不管怎么说,他是与大家一起的,看着也方便一些。

  “嗯,我是这么考虑的。”养比私说道:“杀一个丧尸,你们给多少钱?”

  “没钱”

  “没钱拿木头换。”

  基地

  李老爷子和李敏两个在桌子上摆好了各种小吃,李敏又对老爷子说道:“我去把大嫂子叫过来吧。”

  李老爷子知道李敏说的是甲一的媳妇,点头:“让小显去。”

  李敏走到防空洞门口对守在外面的道:“快去把大嫂子叫过来。”

  小显一听点头:“好的。”

  小显来到甲一的房前,敲门,甲一媳妇一看小显:“你怎么来了?啊权怎么没回来?”

  李老爷子捡到甲一和乙二后,给他们取的名字甲一叫李明权。乙二叫李明威,和起来就是权威,因为这个没少让李敏笑话他爹。

  道:“家主和一哥,二哥。和二嫂子都在防空洞里,二嫂子喊你过去。”

  郑玉一听,马上跟着走了,边走边问:“怎么一大家子都去了防空洞里,是有什么事要商量吗?”

  小显摇了摇头:“这个我还真不知道了。”

  两人来到防空洞。郑玉一个人走进去,走到一边的屋子前,刚一推门。就看到李敏冲他招手:“大嫂,快过来。”

  郑玉看到自己的老公和乙二打得正欢,而家主和大小姐坐在一边吃瓜子,喝茶水,桌上还摆了许多的各色小吃,就知道他们哥俩个是在娱乐大家,快步走到桌前,给家主见礼后,坐下来。

  伸手抓过一个鸡爪,一边啃一边拿起一瓶啤酒打开盖喝了一口,转头看向李敏:“大小姐,你什么时候能生啊,我们好有机会好好的喝几瓶。”

  李敏一边笑一边摸了摸肚子:“好,等我生完了,就咱们两个好好喝喝。”

  李敏说完,李老爷子不干了:“不行,一定要叫上甲一乙二,我和你冷大伯。”

  说完才想起来,自己什么时候把那个老色头当成家里人了。脸一红。郑玉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关心地问道:“家主,你脸怎么这么红,是不是喝多了?”

  李敏一听想乐,可又不敢,怕他爸下不来台。李老爷子摆了摆手,没说话,郑玉这才发现,他们的桌上,就她刚打开了这一瓶啤酒,可老爷子的脸怎么这么红呢,但大小姐都没问什么,自己还是别在问了。

  而且一看老爷子就是一副不想说的样子,不对,不只是不想说这么简单,简直就是生无可恋的表情!脸也跟着白了。不对,刚才她进来的时候,老爷子还好好的,怎么这一会儿的功夫,就成了变色龙了?

  郑玉想了想,一定是刚才这一会儿,他们说的话,或什么动作,让老爷子起了反应。把她从进来到现在的每一句话都开始在心里揉开了琢磨。不是说郑玉闲的没事,而是她们是做下属的。

  琢磨家主的喜怒哀乐,成了她们的习惯。而且也得学会查颜关色,到底是不是自己什么话引起家主的不满什么的。这不只是甲一媳妇一个人这样,只要是给人打下手的,由其是这种全家都靠人养的下属。更是对主子敏感。

  郑玉回想,自己进来李敏就招呼自己吃东西,当时老爷子一切正常。然后自己说等她生了后,可以和她好好的喝几瓶。当时老爷子也没什么不良反应,而且还积极地要求带上甲一乙二和冷老爷子加入。

  打住!

  郑玉突然发现,自从说了这话后,李敏看了老爷子一眼,家主的脸就红了。自己一问后,脸就又白了,这说明是这句话引出的问题。郑玉皱眉,又开始一个个的排除,现在是用排除法比较好。

  第一个是甲一,他是自己男人,自己和大小姐拼酒,他参与没有任何问题,而且他们以前也不是没喝过。第二个是乙二,他是大小姐的老公。一起喝酒,更是在正常不过了,三是家主,他自己提出来的,总不可能把自己给排除在外吧。

  那最后一个也一定是问题人物了,冷老爷子与家主,天天一起下棋,一起喝酒,在正常不过了,全基地的人都知道。今天怎么一提老爷子就变了脸色呢?要不是冷老爷子不能与大小姐一起喝酒?

  也不对啊。虽然冷老爷子是大小姐儿婿的爷爷,可现在末世了,也不讲那些了,平时大家也都坐一桌吃吃喝喝的。也没什么问题啊,那就是老爷子不能与自己一起喝酒?自己地位是低了一些,可这事的发起是自己与大小姐,他们只是坐陪,不会因这个不行啊。

  在说,就是不行的话。家主你脸红什么啊,一看就是有些暧昧的事。难道是冷老爷子看上了大。郑玉的第六感还是很准的,只是把老子和女儿给弄混了。可想想又摇了摇头。

  不对,要是冷老爷子看上了大出要冷老爷子参与,要不然是冷老爷子看上了自己?好象也不对啊,自己也没跟他说过几句话啊,而且他也知道自己是甲一的媳妇,他可是老领导了,不会横刀夺爱的。

  郑玉想得头都疼了,都没想明白。她一点也没往家主的身上想。

  甲一和乙二打斗就是为了逗老爷子开心,可两人打着打着,发现老爷子他们的桌前,又多了一个人,甲一的媳妇也来了,现在两人不光只是为了娱乐老爷子了,还表现给媳妇看,两人打得更带劲了。

  由其是甲一看到自己的媳妇一手拿鸡一手拿啤酒瓶子,都不敢看了。自己媳妇以前温柔似水,连老爷子都夸了无数次:“甲一的媳妇娶的好,给咱老李家好改改基因,这李敏一天到晚的,哪有个女孩子的样子,女孩子就应该象小玉这样的好。”

  当时自己也一直以为自己的媳妇是个大家闺秀,可没想到末世来了。而自己的媳妇也觉醒了异能,因为有了异能身体需要量大,那吃的也就多起来,离大家闺秀就远了一些。你看到哪个大家闺秀吃饭是一碗加一碗不停地添的。

  在然后他们一起出去杀丧尸,开始媳妇还一副小女人的样子,躲在自己的身后,让自己男人气势直涨,杀丧尸更带劲了,可没想到不久后,他媳妇就从他身后跑到了他前面。更因为与几个小兽拼过酒后。

  大家闺秀这词就与媳妇一点关系都没有了。大口喝酒,大块吃肉,这么一形容就跟梁山好汉一样的感觉。但好在媳妇有了异能后,长相那是越来越漂亮了。但也正因为如此,她的行为与长相,反差越大。

  现在网上都流行说什么反差萌。但甲一只是看到了反差,没看出萌来!(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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