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七章 道别

  等酒盐等人回到十三墟时,夜色早已暗下,他回到驻地,放置好东西后,便用通讯卡询问了一下队长商颂所在的位置,便匆匆赶了过去,等来到商颂所说的酒吧楼上包厢时,推开门,却发现只有队长一个人在里面,但看桌上的酒具,却还有一副,显然另一个人,已经离开了。

  “头,罗哥走了?”见桌上的酒还有半瓶左右,下酒小菜也剩一些,酒盐也不客气,直接走过去,在斜对面坐下。

  “嗯走了。”商颂端起酒杯,一口饮尽,然后一边夹小菜吃,一边说道:“说说看,你看到的情况。”

  就是知道队长肯定对战斗现场感兴趣,酒盐才会匆匆赶过来的,现在听队长问起,便将当时自己看到的场景描述了一遍。

  听完后,商颂似乎有些感叹:“这小子,藏的挺深的啊!”

  酒盐说道:“队长这人你从哪认识的?怎么不邀请他加入我们呢?”

  “你以为我不想啊?”商颂没好气的说道:“我邀请过他两三次了,都被拒绝了。”

  “没事,下次见到他,我去试试。”酒盐大大咧咧的说道:“我这人最会说服人了!”

  商颂闻言,耸耸肩,说道:“没机会了。他明天就走了。”

  “走?”酒盐有些诧异:“去哪?离开十三墟吗?”

  商颂:“黯月的人都去了大城市,他便也要去了。”

  “噗!”酒盐刚抿了一口酒,差点喷了商颂一身:“他之前是黯月的人?”

  “是啊!”商颂一脸感叹的表情:“你看,实力高强的人,就是这么捉摸不透,加入的组织也这么与众不同。”

  酒盐一脸无语的表情。

  …………

  或许是感觉到谁在骂他,在赶回曼达海顿的路上时,罗布忍不住打了两个喷嚏。他擦擦鼻子,自言自语的说道:“是不是金丝姐在想我了?”这话也不过是随口胡说,想想一脸面无表情,不爱说话的金丝,怎么也不可能会想他嘛!

  “那或者是有人在骂我?”

  带着这种想法,

  他脚下不停,继续飞速在林间疾驰,不久后,就回到了曼达海顿的树下。这里平静依旧,只是因为他的存在,而导致这里有了不少烟火气息。

  想想自己明天就要离开,倒是感觉有些有些不舍起来,但更多的,却还是对自己即将接触到这个世界的另一面,而感到兴奋和激动。

  在这样的心情下,他烤了点留下的蛇肉,吃饱之后,稍微活动了下,便继续与曼达海顿研究起点晶图来。他明天就要离开了,他还想抓紧现在这点时间,再与曼达海顿多研究研究,等离开了,以后可就没这么一个博学的大妖帮忙了。

  而且他也知道,曼达海顿的兴趣就是研究东西,像那些树藤编织,大部分都是它知道形状后,自己研究出来的。

  对于一个高级生物来说,好奇心是发展进化的驱动力,人类如果不是在千百万年来首先第一次发现了火,不仅没有因为火能伤害他们而害怕,反而因为好奇,学会了利用火来烤熟食物,从此吃上了熟食的话,恐怕人类也会变得跟猩猩猴子一样,进化不完全了。

  曼达海顿拥有的好奇心,一点也不亚于人类,以它这种研究精神,罗布相信,应该用不了百年,它一定能够成为妖王。

  成为妖王后能够做什么?按照曼达海顿的说法,除了能够获得更加强大的力量,更深刻的认识这个世界之外,它还能够利用精神力量来创造自己的身体,从而获得类似于分身的能力,这样的话,就能离开废墟森林,到人类世界中去见识见识了。

  曼达海顿是这样说,但听在罗布耳中,除了羡慕之余,却不知为何,隐隐觉得曼达海顿的这种进化有点不合常理,可究竟好不好,或者正不正确,他也没对比例子,所以也没法说点什么,只能预祝曼达海顿成功了。

  时间转眼就到了深夜,与曼达海顿道过晚安后,他回到了树藤小屋里,躺在铺得厚实的兽皮上,盖上被子,闭上了双眼。

  到了第二天,他依旧起了个大早,简单的吃过早饭,然后就开始收拾起应该带走的东西。用来垫着睡觉的兽皮,肯定是要带走的,这东西就是那只奔雷狐的毛皮,因为当初他看着很厚实,毛也很光滑,所以就留了下来自己用。

  接着就是盐和香料,这是必需品,然后剩下就是一些琳琳碎碎的物品了,什么钱卡,通讯卡,光源石,风属性光源石和陶贤给的那封介绍信等等,这些都打包在一起,放在了藤筐里,再在上面放上奔雷狐的兽皮,藤筐差不多就满了。

  至于铁锅和刷牙用具等等,这些在路上基本上用不上,毕竟也不是哪里都可以遇到水源的,而且即便是遇到了,也不知能不能喝,所以干脆就不带了,给自己减轻点压力。

  收拾完毕后,他背上装饰用大剑,再被上藤筐,这就算是准备妥当了。出了树藤小屋,他站在空地上,仰头望着曼达海顿,心里还是有些不舍的。

  “那么,曼达海顿,我走了。”

  “一路保重。”曼达海顿摇了摇树枝。

  “喵!”站在曼达海顿树枝上的花花,也轻叫了一声。

  “再见!”罗布点点头,毅然转身离开,背影很快就没入了黑暗之中。

  没有了罗布的存在,曼达海顿的树下也唯有那栋树藤小屋,和那些残羹余火,能够证明曾经有人在这里生活过了。

  离开曼达海顿之后,罗布按照地图的提示,一路前进,在途中,经过了十三墟,他也只在高处朝那边张望了一下,便再次上路。

  他跟金丝约定了一个月的时间,现在剩下的时间不多了,也就两三天的样子,而北卫城,却距离这里足有几百公里,他必须抓紧时间,才能在约定的时间之内到达北卫城。

  虽说就算超过了几天也没所谓,但他是个喜欢遵守约定的人,既然说了要一个月后到达北卫城,那就要一个月,超过一天,都算是失约。

  带着这个想法,他一路上毫不停歇,即便是遇到妖兽挑衅和偷袭,他也是尽量躲避,反正他身上还带着很多蛇肉干粮,如果没意外的话,路上他几乎都不用停下来狩猎,光是这些蛇肉,就足够他支撑到北卫城了。

  就这样,累了稍作休息,饿了吃点蛇肉干,几乎毫不间断的赶路之后,终于在第三天,也就是一个月约定的最后一天,他在树顶观察方向时,便看到远处出现了一座繁华的城市,里面高楼大厦林立,一堵高达百米的白色围墙,将城市与森林分隔开来。

  那就是北卫城!

  在这个世界生活了三四个月后,看到这座城市,罗布才终于有了熟悉的感觉。

  繁华的大都市,人来人往的商业街,这才是他熟悉的城市,而不是墟城那样破败,荒废的城市废墟,虽然住在这种地方确实很有末日求生的感觉,但时间一久,各种资源的匮乏就会显现出来了。

  事实上,罗布一直想不明白,那些从科技发达的大城市离开,来到墟城,究竟是怎么才能这么快适应连电力都不足的情况?他可是到现在都还感觉没电麻烦的很,洗个衣服都要手洗,那多累啊!

  不过好在,现在终于要重新回归到人类社会了,心里难掩兴奋之情,在树端瞭望了片刻之后,才一跃没入林间,朝着目标前进。

  …………

  北卫城,处于四大区之一的废林区,与它处于同一个区里的,还有另一座城市,叫南山城。

  两座城市都处于废墟森林的范围之内,算得上是人类早期最先发展起来的两座城市,之后,随着人类的实力增强,又逐渐在别处开辟出其它区域,这才根据各个地方的特点,分出了四大区域。

  城市的发展,一向是越处于市中心,就越繁华发达,而在这个世界,城市发展的特点尤为明显,毕竟,这是个末日之后的世界,外面森林之中到处都是危险的妖兽,与废墟森林越接近,受到游荡妖兽攻击的几率就越高。

  所以罗布在树端看到的白墙之后的繁华城市,其实只是北卫城的城中心地带而已,那里的发展最为繁华发达,而围绕这个中心地带,周围还有更多的房屋楼宇,但越往外,越靠近森林,这些房屋就越破旧,甚至多有损毁,街上的行人也越稀少,气氛越显凄凉。

  街道两边的商铺房屋,窗户和门都是紧闭着的,但这并不表示店铺不营业,屋里没有人,而是为了防止偶尔游荡到这里的妖兽,所以关着门比较安全。

  虽然这些铁制的门窗并不能防御妖兽几下攻击,但每多坚持几秒钟,说不定猎人就能及时赶来,从而活下来。

  当然,除了外面的铁门铁窗之外,这些在城市最外围居住的房屋内部,也设置了许多障碍机关来阻挡妖兽,为的就是尽量拖延时间,让那些猎人能够及时赶来救命,只是这些设置都在屋内,所以看不到罢了。

  而就在这样清冷的街道上,金丝与一名年轻女孩正并肩而行。与周围偶尔走过的普通路人不同,俩人人高艺胆大,几乎是以普通普通步行的速度前行着,倒是那个年轻女孩显得十分活泼,挽着金丝的臂弯,走路也不好好走,就是蹦蹦跳跳的。

  俩人都是从围墙内出来的,金丝还好说,毕竟是在墟城生活了好几年的人,对于外围街道这种情况只会感到熟悉,不会感觉陌生,也不会有什么好奇之心,倒是这年轻女孩估计是头一次从内城出来,对城外这种人人走路都跟小跑似的,周围门窗都紧闭的情况很好奇,一路上转着大眼睛,四下打量,显得十分可爱。

  不过,正如初到墟城的罗布一样,这种清冷的气氛刚到时还有点新鲜感,时间一久,也就只会感觉到无聊和不便。

  而年轻女孩的耐心比罗布都还不如,一条街都还没走完,就对周围的情况没了兴趣,转而摇着金丝的手臂,问道:“金丝姐!你要接的那个人是个什么样的人啊?”

  相较于这一路上叽叽喳喳几乎没停下说话的女孩来说,金丝基本上都是被动式的回答问题,现在听到这个叫月美的女孩问起这个问题,她微微歪头,仔细想了想:“是个普通的好人吧!”

  “普通的好人?”月美仰着头,在这里,依然能够看到妖族的镜环,但她显然不是在看它,而是在认真想象着‘普通的好人’是个什么样的形象。

  然而,仅仅几个字的形容,即便是脑洞再大,也无法让人在脑中勾勒出整个人的形象,于是月美继续问道:“他是什么模样啊?长得很帅?身材高吗?还是像双子月座里的保镖一样,个头高大,身材魁梧?”

  即便是金丝,听到月美这样说,也忍不住翘起了嘴角,要知道,这里面的那些词几乎都与罗布搭不上边:“他不帅,模样普普通通,就是浓眉大眼的,看起来比较安心,身材也不高,大概跟我差不多吧?身材不胖不瘦的,跟双子月座里的保镖没法比。U看书et”

  “这样啊……我还以为你的朋友是个大帅哥呢!”听了金丝的形容,月美顿时露出了失望的表情。

  见月美露出失望的表情,金丝也感觉自己是不是把罗布说得太差了?于是忍不住补救起来:“他虽然不是帅哥,但实力很厉害的。”

  “噢?”一听实力不错,月美一下又来了兴趣:“比双龙武馆的高云大师兄如何?”

  在北卫内城生活了一个月,金丝也知道月美说的双龙武馆,是北卫城比较大的一家武馆,而高云大师兄,则是双龙武馆馆长卢成的大徒弟,目前实力为妖甲蓝晶五阶。

  这个四阶,还是金丝来到北卫城之后才知道的,是用来更加细致的划分一个人的实力,毕竟,即便是同为妖甲蓝晶,也一样有实力高低的,这个时候,阶位就体现出它的作用了。

  按照白晶十二阶,绿晶十阶,蓝晶八阶,红晶五阶,紫晶三阶,金晶一阶来算的话,这大师兄高云,差不多也要从蓝晶转为红晶了,就实力来说,还是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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