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一不注意,就已经到了下午傍晚,当罗布还沉浸在书中时,大刚便兴冲冲的跑来找他,一脸神秘加兴奋的表情,说晚上要带他去九墟最好玩的地方见识见识,但在那之前,还是要先去吃晚饭。
俩人在老地方解决掉晚饭问题后,大刚便领着罗布往夜市街的方向走去,一路上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倒是勾引起罗布的兴趣来,迫不及待的想要见见,能够令大刚这么开心的地方,究竟是什么地方。
因为大刚领着他是往夜市街的方向走去,罗布便以为那个地方是在夜市街,可随后,在距离夜市街不远,能够看到那里的灯光时,大刚却拐了个弯,往另一个方向走去。
这个方向是他从来没来过的地方,但他倒是相信大刚不至于将他给卖了,所以只是好奇的跟着大刚继续往里面走,很快,就来到了一条与别处无甚差别的破旧街道上了。
沿着这条街道向前走了十多米远,大刚领着罗布进了路边一栋破烂的别墅内。
此时天色已暗,按理说这栋明显没有人居住的别墅楼内,也应该是漆黑一片的,然而当俩人进了别墅大门后,却一眼就看到了一盏亮着的灯挂在天花板上,发出昏暗的灯光,照亮周围。
电流的功率明显不足,即便只是一盏小灯泡,看起来也是一颤一颤的,时明时暗。这样一盏灯,自然不是为了照亮整个屋内的大厅,而仅是为了让人看到灯下的一扇木门。
这扇门十分突兀的出现在大厅里,成了独立的一个小房间。
大刚领着罗布在门口站定,说道:“到了!”然后看了罗布一眼,说道:“待会看到什么,可别太吃惊!”他显得很开心,一脸眉开眼笑的模样,显然对即将到达的地方向往已久,估计如果不是他家老头管的严,恐怕他每天晚上都要在这里乐不思蜀。
然而,与从小在九墟里长大的大刚不同,罗布可是见多识广,对于繁华大都市的生活早已看腻,他甚至已经在心底有了一个大概的答案;大刚所谓的好玩的地方,估计除了酒吧,就是舞厅,里面或许会有很劲爆的内容,不然九叔也不至于管着大刚,不让他去。
当然,推测出的答案,在心里想想也就罢了,没必要说出来,大刚一个劲的想要给他一个惊喜,他就装作不知道,被惊喜一下也无所谓。
大刚也不敲门,直接就将门往里面推。
随着木门打开,一条狭窄的,呈四十五度坡,通往地下室的楼梯,便在同样昏暗的灯光下,出现在俩人眼前。
楼梯不长,站在这上面,一眼就能看到下面还有另外一扇门。大刚示意了一下,率先走下楼梯,罗布随后跟上。
很快,俩人就站在了楼梯底部的门前。这扇门与上面的第一道门比起来,明显厚实了许多,而且表面平滑,没有拉门的把手之类用以开门的地方,估计是从里面才能打开。
心中正做着猜测,就见大刚在门边的墙壁上摸索了一会儿,接着也不知按了什么东西,墙体表面从一侧拉开墙皮,露出一个巴掌大小的洞,从洞里射出一道手掌的全息图像。
看到这种情况,说实话,罗布心里有种说不出的别扭感,这就像相处白梅给他通讯卡的时候,明明薄薄的一张卡片,又能投射全息图像,偏偏却无法连网,功能也十分稀少,最多只能当成强化版的对讲机来使用。
而在这地下室门口;上面是破烂的别墅楼,第一道门还是破旧的木门,但第二道门,却又有高科技的全息投影和手掌手纹扫描技术,这种破败与高科技的对比,产生了一种强烈的反差感,让罗布实在难以想象,这个世界的科技落差到底有多大?
但不管罗布如何想,大刚却是直接将自己的手掌与虚拟全息的手掌对焦之后,眼前这扇厚实的门就打开了。
只是,门刚开了一条缝,罗布就被里面冲天而起,震耳欲聋的劲爆音乐声糊了一脸,只感觉耳朵都有些嗡鸣,似乎连耳膜都被震破,流出血来了。
他连忙掏了下耳朵,放在眼前看了下,还好,没流血,刚刚那只是他的错觉。大刚大概也是少来这里,所以对这震耳欲聋的音乐声也有些不习惯,呆愣了好几秒钟,才缓过神来,跟开门的人打招呼。
“毛哥早!”
被大刚叫做毛哥的人,顶着一个扫帚头,脸上画着不知什么鬼画符的浓妆,一身衣服破破烂烂的,好不潇洒。他看到是大刚,脸上倒是露出惊奇的表情来:“哟!这不是大刚吗?怎么?老叔又给你解套了?”
从对话来看,显然俩人很熟悉,而且这叫毛哥的人,也知道大刚的情况。
“唔唔!我带朋友来玩!”大刚似乎不想回答毛哥的问题,支支吾吾的领着罗布就往里面走。
“朋友?”毛哥看了一眼,脸上露出友好的笑容,尽量让自己看起来人畜无害的罗布,然后重新回到大刚身上:“这事还是要找老叔问问,你不介意吧?”
“没事,你去问吧!”大刚大概是真被解套了,回答的倒是很大方,不过,最后还是不忘叮嘱道:“一定要说是带朋友来的啊!如果他问起是谁,你就说是罗布!”
毛哥先是做了手势,打法小弟去里面询问老叔,然后用一脸看稀奇的表情,再次上下打量着罗布:“你就是罗布?”
“是!”罗布点点头。
毛哥又将他上下打量了一遍,才点头说道:“嗯!不错!”
这个毛哥的反应让罗布感觉有些奇怪,只能摸摸脸,心说自己什么时候很出名了吗?正想着,那个去询问的小弟回来了,在毛哥耳边说了句什么,就见毛哥转过头来,说道:“老叔说能放你进来,但你必须去里面的包厢里玩。”
“噢!”闻言,大刚显得有些垂头丧气的,但好在终于是进来了,便重新振作了精神,在另一个小弟的陪同下,往里面走去。
临走前,那毛哥拍拍罗布的肩膀,说道:“你可真争气!让不少人赔了个精光!”说完,还对他竖起了大拇指。
这里的音乐声太大,往里面走了几步之后,罗布根本就没听清毛哥说的什么话,只看到他朝自己竖大拇指,就猜测是在夸他,只能点头笑笑,算是回应,然后回头,跟着前面的人往里面走。
这里明显是一个地下停车场,改制成的地下酒吧,装修说不上多豪华,但空间够大,够宽敞。天花板上吊着灯光,墙面和几根柱子,都围上了墙纸,爆裂的音乐从一侧的舞台上传递过来,让人感觉耳膜都在随着音乐的鼓点而震动。
周围到处都乱舞的人群,如果不看外表的装修和地面的话,罗布便有种重回都市,进了一家地下酒吧的感觉。
然而,只要想想,在这酒吧上面,入口处是一栋破旧的别墅,周围更是荒无人烟的一片废墟,便立即给人一种两个世界的感觉。
这也难怪大刚会对这里念念不忘了,与外面的废墟世界相比,这里简直就跟天堂一般美好华丽,只是这音乐声太大,要是放点舒缓的音乐就好了。
罗布一边跟在大刚身后,一边四下打量周围。
能来这里的人大概也算是九墟里的富裕阶级了吧?
至少能在这里享受的,花费肯定要比在外面夜市街里要贵的多,只是即便是有钱人,这些人的穿着打扮还是让人无法恭维,除了小部分人穿着西装革履之外,大部分人都是各种稀奇古怪的穿着,脸上涂抹着古怪的颜色,看着跟鬼画符似的。
在这里,酒和女人永远是主题,毫不意外的,在这里看到的大部分的女人,都是穿着旗袍,这也包括在舞台上跳脱衣舞的。
罗布甚至看到里面一张四人座的沙发上,坐着一个猪头肥身的胖子。
胖子只穿着一条裤子,裸、露着上半身,身上的肥肉一坨坨的垂落下来,光是他一个人,一屁股就占据了沙发的三分之二的位置,即便如此,左右两侧反而围绕着好几个女人,不断给肥猪灌酒,拿零食,在这其间,吃点豆腐,也是正常的事。
这种地方,还真是……
罗布正要摇头,就忽然听见大刚说道:“……刺激好玩吧?”
闻言,罗布再扫了眼周围,勉为其难的点了点头:“还好!”
倒不是他故作矜持,而是他真的不是很喜欢这种吵闹的地方。与热闹相比,他反而更喜欢安静,更别提这里还是地下室,虽然空间宽敞,但这么多人挤在一起,在宽敞的空间,空气也会变得浑浊;男人的汗臭,女人的香水,还有谁呕吐后的酸臭气味。
这些气味混合在一起,简直让人无法形容。
不过好在,领路的小弟将俩人送到了一间包厢门口前,等俩人进去后,门一关,整个世界顿时安静了下来,罗布这才敢深呼口气。
“怎么你还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这声音有些熟悉,罗布抬头一看,果然是白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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