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清和与朱慕云出去巡行,看着雨越下越大,街上也没几个行人,他们目光一碰,露出一个默契的微笑。太古街与长塘街交叉口有家“好相聚”茶楼,是他们巡行歇脚的专用场地。
坐在“好相聚”二楼东南角的包厢,打开两边的窗户,长塘街和太古街尽收眼底。这段区域,正是他们的辖区。坐在这里喝茶,不管两条街有什么事情,第一时间就能知晓。
点一壶碧螺春,叫一碟瓜子,两人能坐到下班。现在这世道,茶楼的生意惨淡,能有闲暇来喝茶的人少之又少。再加上今天是端午节,整个二楼,就只有他们这一桌客人。
“你信不信,今天搞不好是曾山玩的一个把戏。”贺清和接过朱慕云递过来的三炮台,贪婪地吸了一口后,突然语出惊人。他现在很烦,下午被曾山抓了个现行,肯定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就算是把戏,也是看不懂的把戏。”朱慕云心中一下子掀起了惊涛骇浪,今天的事情透着太多的古怪,他似乎想到了什么,可总是抓不住。现在只剩下一层窗户纸,一旦捅破,就能豁然开朗。
朱慕云的数学成绩很好,喜欢推理,逻辑思维缜密。进入警察局后,在贺清和的熏陶下,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只要事情觉得不对,总喜欢探明原因。今天所有的事情,像演电影一样,在他脑海中迅速掠过,然后他一帧一帧的回放着,希望能从中找到突破口。
“任何把戏,总会有谜底揭开的那一天,你信不信,今天的谜底,很快就会揭晓。”贺清和说,他已经猜到了曾山的想法,只不过没办法证实。而且说出来,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对朱慕云,都没有好处。
“那就拭目以待吧。”朱慕云没有寻根究底,虽然他很好奇,但他很少主动问问题。
要做到这一点看似容易,其实很难。好奇害死猫,很多人只要一好奇,总喜欢打破沙锅问到底。作为普通人,或许没什么。但作为一名警察,很容易惹火烧身,到时候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朱慕云不管遇到什么事,都喜欢闷在心里琢磨。今天的事情,他就捋了好几次,但还没有理清头绪。可是有一点他很清楚,赵文华没出事,那就是好事。但他心底突然冒出一个声音:真是好事吗?
下班后,朱慕云去美味餐馆买了两份猪头肉,还打了半斤酒。虽然下午的时候,最终还是因为玩忽职守背了个处分,可是他觉得这个处分背得值。没有这个处分,何梁心里肯定不舒服,以后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一双小鞋扔过来了。对他来说,处分不算什么,只要不扣薪水就好。
“我把华生叫回来。”三公子见到朱慕云手里提着一串粽子,还有一股直钻入鼻孔的肉味,让他狂吞口水。
每天连吃饱饭都成问题,都不知道多久没见过肉星了。而当他看清朱慕云手中的酒瓶时,双眼一下子变得特别明亮,像通了电的灯泡似的。自从RB人空袭古星后,他就没尝过酒滋味了。
华生年龄不大,十六七岁的样子,看上去只有十来岁。一家人也只剩下他一个,差点在街上饿死。朱慕云给了个馒头,他就死心塌地的跟着朱慕云了。
三公子一溜烟跑了出去,没几分钟,就拉着一个小乞丐狂奔回来了。华生个子不高,而且很瘦小,被三公子拉着,像是牵着一只猴子似的。虽然今天下了一天雨,可是华生身上却没淋湿。这小子虽是乞丐,但精得跟猴一样。
“哥。”华生看到朱慕云,脆生生的喊了一声后,目光马上就被桌上的食物牢牢的粘住了。两包猪头肉,还有半瓶酒,最重要的是,还有一堆粽子,这些东西把他的魂都勾走了。
“先吃。”朱慕云拿出两个碗,给自己和三公子倒了点。面对这样的食物,他们不可能淡定。不管有什么事情,现在也比不上吃饭大。
华生左手抓了个粽子,用蛮力剥掉粽叶,右手夹了两块猪头肉,全部往嘴里塞。闻到酒香,油淋淋的右手端起三公子身前的碗,一扬脖子就把酒灌进了喉咙。
“咳咳……”华生一下子被呛住。
“小孩子喝什么酒。”三公子一把将碗夺过来,在华生脑袋上敲了一下,笑骂着说。
“我可不是小孩了。”华生还想来抢碗,可他人矮力气小,根本就不抢不过三公子。至于朱慕云身前的那个碗,他却是连碰都不敢碰。
“华生,总在街上乞讨也不是办法,过段时间我给你找份事干。”朱慕云说,华生虽是乞丐,但很机灵。见惯了人生百态,也学会了察言观色。只要肯努力,不管做什么事,都会成功的。
“我觉得在街上混挺好的,哥你不是经常要打探消息么?我就专门给你满城打探。”华生摇了摇头,因为满嘴的食物,有些吐词不清。
乞丐三年,皇帝不做。每天晚上他回来,朱慕云都会给他带吃的,有的时候是一个馒头,有的时候是一碗面,白天就算没有要到任何东西,也饿不死他。而朱慕云需要了解街面的情况,他觉得自己比三公子更合适去打探消息。
“给我打探消息的人多了,你得学一门手艺,要不然以后怎么养家糊口?”朱慕云说,现在华生还小,以后终将成家立业,总不能乞讨一辈子吧。他现在只是巡警,让别人打探消息只是未雨绸缪,不管打探到什么重要的消息,以他的资历和人脉,也很难发挥重要作用。
“我一辈子跟着哥。”华生摇了摇脑袋,坚定地说。当乞丐逍遥自在,他才不想去学什么手艺呢。
“既然跟着我,就得听我的话。”朱慕云沉声说。以他现在的能力,也只能让华生去辖区内的商铺当个学徒。其实以华生的年纪,最应该去学校。
“不但要听云哥的话,还得守云哥的规矩。”三公子在一旁叮嘱着说。朱慕云说话老成,办事沉稳,他虽然比朱慕云大两岁,可是所有的事情,都是朱慕云说了算。
“我知道,出了这个屋,只能说与哥认识,不能说是哥的兄弟,在外面更不能打哥的招牌。”华生马上说道。
“这是一种掩护,也是一种保护。”朱慕云说,如果所有人都知道三公子和华生跟自己的关系,他们再想替自己打探消息,很容易引起别人的警觉。
至少,有些人在看到三公子和华生的时候,很容易就联想到自己。虽然现在的朱慕云,只是一名普通的巡警,但未雨绸缪总是好的。他没有经过特别训练,只知道行事越小心翼翼越好。
至少,自己所干的事情,要经得起自己推敲。只有自己看不出破绽,才有可能瞒得过别人,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在这个乱世生存下去。
“三公子,你下来,我有些话问你。”朱慕云等他们将桌上的东西吃得一干二净后,说。
“我到门口守着。”华生一抹嘴巴,马上知趣地跑了出去。
三公子走到里屋,将床前柜子移开,在墙壁上一推,平坦的墙壁露出一个黑悠修的洞口。他率先走了下去,朱慕云跟在后面,顺手将墙壁和柜子复原。
三公子对下面的情况似乎很熟悉,他随手摸到一盒火柴,点燃了墙壁上的油灯。下面是一个小型的防空洞,从去年开始,古星几乎每天都会遇到空袭。只要有条件的人,都会挖防空洞。
朱慕云租到这套房子后,稍加改造,将防空洞挖到了隔壁。两套房子虽只隔着一堵墙,但下面却有防空洞连着。这也是他们之间的通道,如果要私下见面,只能走地下的防空洞。
朱慕云与三公子并没有住在一起,而是邻居。这是朱慕云精心安排的,他每次来找三公子,一般都是从地下过来。
而晚上,只要没有特殊情况,朱慕云都会睡在地下的防空洞。对经历过上百次空袭、见识过无数次的血肉横飞后的朱慕云来说,睡在防空洞才能让他安然入梦。
他还打算将防空洞扩大,以后让三公子和华生都住进来。
“今天上午九点左右,你是不是从太古街拉了位客人去古江?”朱慕云问。这件事涉及到地下党,他必须问清楚。而且还不能被旁人知道,哪怕是华生也不行。
“上午九点,我确实从太古街过了,拉的是文华书店的赵掌柜。我是在长塘街南边回春药铺的门口碰到他的,当时他正往南走。”三公子清楚朱慕云想知道什么,将情况详细说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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