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章 拼成的贪财鬼(第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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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怪物从上面跳下来,月光之下,阎十一看的清楚,这怪物的其中一个脑袋确实是狗脑袋,看脑袋上黄不拉几的毛色还是一只中华田园犬,边上的脑袋略小,长得像豹子,仔细一分辨应该是是野猫脑袋,两个完全不同的物种居然搭配在了一副身体上!

  而这怪物的身体也很奇特,脖子是马脖子,上面有鬃毛,身体很大,看着像猪,前肢是长满白毛的手,后腿像是牛一类的蹄子,屁股上则是一团白色短尾,像是兔子的,身体的所有结合处都有明显的缝合痕迹。

  “这什么怪物?”包紫大惊,看到这样的奇怪生物,本能的感到有点恶心。

  阎十一紧了紧手里的剑,说道:“难怪柱子说这东西既不是阳间的也不是阴间的,就这缝补的做工,还不如小孩儿逢的洋娃娃,制作这怪物的人如果就是那个女财神的话,那真是够让人大跌眼镜的,古代女人女红刺绣那是必备技能,能做成这样也是够可以的。”

  说完将放有金刀的猫食盆向怪物挪了挪,引起它的注意。

  怪物不急不慢走了过来,一会儿用狗鼻子闻闻,一会儿用猫眼看看,对阎十一两人有点忌惮,但正如柱子所言,这东西不怕道术,脚踩在灵符上居然没有触发灵符,可见这东西没有邪气,至少身体没有邪气。

  “难道不是鬼物?”阎十一有点想不明白了,“不管是有魂无形的鬼还是有形无魂的僵尸,都会产生阴邪之气,绝对逃不过灵符的探测。”

  “那有没有这种可能?他的身体是用各种普通动物残躯缝合而成,而他的魂魄则被某种秘术封在体内,不会泄露鬼气却又不妨碍操控外面的身体!”

  经包紫一提醒,阎十一突然想到了媚鬼,她就是全身没有一丝鬼气,但也没有到不惧符咒法器的程度,想不通眼前这鬼东西是怎么做到的。

  但还不等他想明白,怪物突然人立起来,两只大毛手垂在两边,胸口上居然又露出来一个人形脑袋,长得尖嘴猴腮,贼眉鼠眼,和那种贪财好色之徒很是符合,应该就是贪财鬼的本尊了。

  贪财鬼看了看两人,居然喝起号来:“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路过……”

  “叫声爷爷来!”阎十一没想到还会有这样的变故,打断了贪财鬼的喝号,灵机一动,接了一句。

  贪财鬼觉着被占了便宜,很不服气道:“抢钱抢粮抢女人!”

  “叫哥叫爹叫祖宗!”阎十一又道。

  “呸,你就是个二十郎当岁的黄毛小子,还让我喊你哥,叫爹叫爷爷?”贪财鬼脑袋似乎不太灵光,觉着再喊下去,自己的辈分还能再降,看了一眼地上的金刀和粉嫩嫩的包紫,直接道:“留下金子和女人,你可以滚蛋了,鬼爷我对男人不感兴趣!”

  “你不是说他只找你的么,怎么还是找我?”包紫看着贪财鬼那奸险的模样,下意识往阎十一身后躲了躲。

  “别怕,这东西只是外强中干而已,一会儿它要是敢靠近你,你就让它再起不能,如果它有这功能的话!”阎十一安慰几句,又看向贪财鬼道:

  “有诗云:酒色财气四堵墙,人人都在里边藏。谁能跳出圈外头,不活百岁寿也长。看你这样貌,死的时候大概没到三十吧,你既贪财又好色,酒和气必然也少不了,难怪会死那么早,现在变鬼了,还死性不改,不怕连鬼也没得做么?”

  贪财鬼桀桀笑道:“想收你鬼爷,那要看看你的本事了!”

  说完,贪财鬼两只牛蹄子一纵,整个身体向阎十一飞过来,两只大毛手拍了过来,阎十一并不躲闪,挥动四柱凶煞剑,直接砍向大毛手,贪财鬼浑不在意挥过来的剑,在空中变换方向,扑向了包紫,它的目的就是要掳走包紫回黄金村,并没有恋战的意思。

  但它把阎十一想得简单了,或者说是把四柱凶煞剑想得简单了,阎十一挥动四柱凶煞剑势大力沉,“噌”的一声,砍在贪财鬼的腰间,那副黑乎乎的猪身子立即凹进去一块,把贪财鬼整个身躯被打飞出去,在草丛里拖出一条长长的痕迹。

  贪财鬼从地上爬了起来,神色有些意外,看了一眼受伤的地方后,三个脑袋一起看向阎十一,邪恶的笑道:“你比一般法师厉害,我刚开始就察觉出来了,但也就这点能耐了!”

  这一剑,阎十一灌注了罡气在里面,虽然没有催动任何咒术,一般鬼魂被打中,不被打散也该被打残了,就算是活物,这么势大力沉的一剑,也该把骨头打折了,但这贪财鬼并没有受到太多伤害,可见的确不好对付。

  但即便这样阎十一还是有其他办法收拾他,最直接的就是用四柱凶煞剑诀,他相信一剑下去肯定可以跟劈开食婴巨怪那样把这个贪财鬼劈开,但他怕用完之后被抽干力气,如果周围还有厉害鬼物的话,那就危险了,所以不到万不得已他是不会用的。

  而且他对这么个用各种动物拼成的东西很是好奇,想弄清楚这东西的成因再收拾它。

  贪财鬼是出了名的胆小鬼,虽然没受到致命伤,但还是被阎十一的这一击吓到了,它来此的目的是来抢金子抢女人,不是来拼命的,于是在外围游走起来,就好似野兽围捕猎物一样,伺机而动。

  “我觉得他很像一种动物!”包紫像一只小白兔似的,围着阎十一绕圈,始终和贪财鬼隔着一定距离。

  “什么动物?”

  “鬣狗!又谗又丑,死皮赖脸!”包紫评价一句。

  阎十一又被都笑了,这个比喻实在太贴切了,鬣狗最擅长的就是一路尾随猎物,趁猎物不备趴在猎物的菊花上来一口,把猎物体内的五脏六腑甚至幼崽掏出来,活生生耗死猎物,在动物界算是臭名远播的掏菊流,此时贪财鬼就想用这一招,但阎十一绝对不会给它任何偷袭的机会。

  绕了几圈,贪财鬼见没有机会,逐渐失去了耐心,狗脑袋上狗眼一瞪,就像气球一样,瞬间胀大了好几倍,把野猫脑袋都挤到一边去了,牛蹄子一纵,大毛手一撑,朝这边扑了过来,目标还是包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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