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青梅煮酒?

  目标落空之后,孙权又在颍阴县城呆了三天,然后又去了颍川郡的其他好几个县城,想去碰碰运气,不过最终还是一无所获,只能悻悻的离去。

  颍川郡的确人才济济,号称汉末的人才摇篮之地,除了郭嘉这些顶级人才之外,肯定还有不少能人,但是孙权的小脑袋所记得的历史名人本来就不多,能记住的就是那几个大牌,其他的也记不太清楚。

  再加上他现在也没有这么时间耗下去,江东军这时候应该返回已经开始在江东的路上了,孙家奠基江东的战役即将开始,他可不想错过。

  所以这一趟最后只能一无所获,可谓是盛兴而来,败兴而走。

  本来孙权以为他来自于未来,熟读三国的历史,明白这个时代的发展方向,知道这个时代的能人,就能取得决定性的先手。

  可是现实就是一盘冰凉凉的冷水,一头浇下来,把孙权一颗从现代而穿越而来火热热的心,浇的是那个透心凉。

  事实告诉他:穿越者也不是万能的。

  我知道诸葛亮有卧龙之名,是一手扶住刘备成就霸业的顶级谋士,是未来的蜀国丞相。我也知道司马懿,一代冢虎,学识渊博,智慧超然,活活熬死了诸葛亮。我还知道郭嘉,鬼才之名,天下无双……

  “可是知道有个屁用呀!”

  马车上,孙权有些沮丧,躺在毯子上,小脑袋枕在蔡琰的**之上,不禁的在心中骂道。

  “权,你这是怎么了?不高兴啊!”蔡琰看着孙权闷闷不乐的好几天,有些担忧,问道。

  “蔡姐姐,你说我明明知道树上一共有十个最大最熟的果子,却只能去摘三个,实在有些不甘心,如何是好?”孙权翻过身来,琥珀般的大眼睛凝视着蔡琰的俏脸,栩栩生辉,问道。

  “权!”

  蔡琰柔嫩的小手整理了一下小孙权的头发,笑靥如花,黄莺般的悦耳娇声,安慰的道:“树就这么一颗,既然你已经摘了三个,就得给其他人留点,不能太贪心了,水满便溢,月圆则缺,天下哪里会事事如意。”

  “水满便溢,月圆则缺?蔡姐姐,说的对!”

  孙权一听,双眸划出一丝绿幽幽的精芒,顿时心情好多了,心中想了想:这一趟颍川行,结下了徐庶的这一个缘分,只要没有意外,徐庶入江东已经有八成的可能了,也不算白跑了,人不能太贪心,如果一股脑的把这些人才都揽入家,未必就是一件好事。

  “蔡姐姐,你说的太好了,为了奖赏你,来,亲一口!”孙权心情大好,开始贫起来了,色眯眯的小脑袋凑的上来。

  “讨厌,小、**,一边去!”蔡琰小脸绯红,伸手把孙权的小脑袋拔到一边去。

  “小欢儿,给我喂一颗提子,公子喜欢!”大的没有占到便宜,孙权不甘心又凑过去,把小丫头的**了一番。

  小丫头虽然只有十三四岁,相貌也不如蔡琰,但是胜在活泼可爱,可爱的小萝莉,大叔挚爱啊。

  “吃!吃!吃!你就知道吃,吃死你。”小丫头无奈,只有恨恨的从案桌上剥下一颗葡萄提子,塞到孙权的小嘴里面。

  孙权心满意足的躺在毯子上,他觉得自己重生在这个年代,做少爷的生活实在太美好了。

  ……

  孙权原先为了躲避江东军的追捕,先是从汜水关西行到雒阳,绕了一圈,然后才从雒阳下东南。

  从雒阳返回江东的路,要经过颍川郡,出了颍川郡就是汝南了,汝南一直是袁家的地盘,如今是袁术的领地,过了汝南就是九江,九江如今应该在扬州刺史陈温的手中,九江郡过去就是丹阳,丹阳再过去就是吴郡。

  孙坚虽然是长沙太守,但是如今荆州已经落在了刘表手上,刘表单骑入襄阳,收复荆州世家,声势正盛,江东军虽然有数万精锐兵马,但是如今没有地盘,也就是没有后勤,根本打不起硬仗,所以长沙是回不去了。

  孙坚只能率领麾下的兵马返回吴郡,他虽然不是吴郡太守,但是毕竟孙家出身吴郡,在吴郡的根基甚深,孙坚号称江东猛虎,在吴郡更是声望斐然,再加上手中的数万精锐兵马很容易的就能扎下根来。

  诸侯和流寇的区别就看能不能守住一块地盘。

  流寇再强大也只不过是一群散沙,江东军不是流寇,所以一定要拿下一块地盘,如今天下大乱,无主的地盘多的是,但是最合适江东军的恐怕就只有江东了。

  ……

  这个世道虽然混乱,但是孙权一行人倒是没有遇到什么危险,中间也遇上了几次小土匪,但是朱治乃是接近一流巅峰的武将,一柄长枪,无人可挡。

  “公子,我们已经出了颍川地界大半天的时间,现在已经是汝南郡内了!”驾车了朱治看了看天色,突然向着马车之内,提醒的道:“汝南的地域不如颍川的安全,官道上经常有劫匪出现,夜晚更是不安全,万一打起来,治恐怕顾不上公子,公子自个一定要小心谨慎,切莫伤到自己。”

  “呵呵……有叔父在,权还不至于畏惧着小小蟊贼!”孙权的的声音懒洋洋的道。

  “公子,天快黑了,不如我们找一户人家安顿下来,明天再赶路吧!”朱治自己倒是不在意,但是为了孙权的安危,觉得还是谨慎一点,不能走夜路。

  “行!”

  孙权自己倒是不怕,也得为身边两个如花似玉的美女考虑一下。

  赶路赶的太急了,这附近是荒山野岭,没有什么人家,直到天完全黑了,朱治才找到一个户人家,还是个大户,一座三进三出的大宅居然建立之一个小山坡的半山腰之上。

  这个大宅的主人家是一个将近五十岁的中年文士,很好客,并没有没有拒绝孙权等人的借宿。

  朱治是老江湖了,自然仔细的检查了一遍,确定没有可疑,一行人才住进了一个庭院之中,借宿一夜。

  晚饭过后,孙权有点坐不住,就顺着长廊,打算散散步,大宅的长廊直通山后,走着走着,不由自主的来到了一处雅地。

  山背之后,有一处优雅的凉亭,建立在一个小湖泊之上,周围是种满了杏花,桃花,百花盛放,花香芬芳,凉亭之上有六个大灯笼,在夜风之中轻轻的摇戈,散发闪亮的灯光,照亮整个小凉亭。

  凉亭之中,竹席铺地,摆着几张案桌,大宅的主人坐在一侧,还有一个白衣文士坐在他对面,是一个儒雅的青年,灯光之下青年的脸色有些苍白,是那种病态白,应该是长年身上有疾,他们两人身边有几个美婢在小心翼翼的煮酒,而两人则在轻声的交谈。

  “这不就是青梅煮酒的节奏吗?”孙权远远看去,目光一亮,有些惊异。

  曹操和刘备青梅煮酒,青史留名,所以后世人会把青梅煮酒当成他们的专利。

  其实不然,在东汉不是明朝,没有言论束缚,这个年代,文人雅士之间,青梅煮酒,论谈天下,各抒己见,很平常的事情。

  孙权想了想,目光划过一抹精芒,走了过去,躬身的问道:“不知道两位先生,这酒在下能喝吗?”

  “原来先生还有客人在?”白衣青年抬头,凝视了一眼小孙权,道。

  “你不也是客人吗?这位公子不必客气,请坐!”中年文士没有因为孙权的年龄而轻视他,点了点头,恭敬的道。

  “谢谢先生。”孙权顺着一个蒲团,跪坐在他们两人的中间位置。

  “这酒可非一般人能喝,不知公子何称呼?”白衣青年眉头一挑,眉宇之间有一股与生俱来的傲骨之气。

  “天下之大,万千人之中,我们能相遇就是一个缘分,同时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孙权小胸脯一挺,举起酒杯,一喝而尽。

  孙权觉得自己太有才了,面对两人,那文采飞扬,洒脱悠然的样子,让后世人看了,就是一个完美的装、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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