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一十三节 红发魔女

  

  人若倒霉,喝水都塞牙,躲在地底都挨刀。

  朗宇和小白鼠转转折折钻进了万丈红沙之下,那小家伙仍然像吃了兴奋剂似的四爪翻飞,一蓬蓬的红沙从屁股后面蹬起,冲过了朗宇的身边从头顶上盖了下来。一人一鼠正在迅速的下潜之中。

  突然,红沙里转来了一声鸣叫,小白鼠滴溜一下转过了身,还未及传音,朗宇了激灵一下睁开了眼睛。

  一种恐怖杀气进入了他的神识之中。

  “不好!”

  语出人动,被封在万丈红沙下,朗宇的速度是远不及小白鼠,那道杀气之快,绝对没有起身的时间。朗宇就在盘坐中一偏头,生生的挤进了沙窝中。

  “唰!”

  一把血刀穿沙而来,带着刺耳的摩擦声,红光一闪刺进了朗宇的护体元光。

  “啊!……吱!”

  朗宇和小白鼠同时惊叫,那小家伙也不是吃素的,一条白光跳起,“咔”的一声咬在了血刀之上。

  红沙中的朗宇太面了,而主人一死,它大概也就完了。这是一种本能的反应,也是小白鼠与雷蛇的本质不同,他的生命和修为都是朗宇给的,那种血脉的联系在它的心里便是一种依赖性。

  这一点谈不上什么忠诚。也谈不上回报。在小白的眼里,朗宇不仅是主人,还是妖族的圣主。粉身碎骨乃是本份和天职。

  人生中,总会有很多亲人和朋友。也许我们一生都感觉不到他们的守护,唯有到了生死时刻,爱慕虚荣和财富的人都散去了,才看到了他们的在意。所以,千万不要忽略了那些被你忽略的人,因为他们无所求,所以让人有所感动。

  就在霎那之间,朗宇真的被感动了,能够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者,便是无价之宝。朗宇的眼中红光一闪,收回了小白鼠。

  那把刀不是它能抗拒的,执掌过天狼刀的朗宇对那种气息太熟悉了。那是一把宝刀,宝器有灵,便可以自动攻击。

  只是,如今的灵宝已经没有了杀气,静静的停在眼前。血刃所指正是朗宇刚所坐的位置,如果不是朗宇一偏头,那仿佛滴血的刀尖稳稳的指在了它的眉心。

  小白鼠一消失,那把血刀也转身了,一调头锁定了朗宇。一把青蓝色的细剑横在了一人一刀之间。

  朗宇的目光沿着五凤剑的下刃看了过去,原来那把血刀不是无主的,刀柄后抓着一只纤细的四指,如锋钩一般的指甲闪过一道身艳的红光。

  一只白晰的手臂裹在银白色的半幅袍袖中,红沙中现出一面精致的俏脸。红眉红发,面如鹅卵。细鼻樱口,满脸的惊色。

  血刀的主人,竟是一个女子,沿着朗宇的头顶斜冲下来,在两鬓的红发之间翘出一对尖细的耳朵,不由让朗宇一皱眉,两肩上挂着六只血玉的耳环,映得粉颈红艳,在朗宇的方向看去微圆的下颌之后露出一片春光。惊得朗宇立刻转眼收神。

  “你是谁!!”

  两个人的怒火似乎都不少,同时问道。

  一刀险些要了朗宇的命,能有好气吗?而朗宇也差一点夺走了神器,那红发女子还能和蔼吗?

  “你是魔族?”朗宇一缩眼。他虽然没有感应出黑魔的气息,可是这赤魔天中还会有人族来杀自己吗?

  那红发女子也一皱眉问道:“你不是魔族?”

  只是一个照面,两个人都吓了一跳,不由自主的自言自语的问了两句话,同时一挺身,相对的站了起来。

  “想活命,借你的精血一用!”

  突然,那女子的眼中凶光一闪,手中一压血刀点向了朗宇。

  两个人无怨无仇又没杀气,朗宇稍一松神,再想躲来不及了。直瞪着一双惊恐的大眼睛,眼看着那把血刀“噗”的一声刺进了左肩下,识海中轰的一声,进入了一个血色的空间。

  这一刀,不但取走了精血,就连朗宇的神魂和丹田都同时被抽走了一半的能量,等到朗宇回过神来时,头顶上已经破开了一个圆形的天窗。一团红光冲了出去。

  “我%……你个NN!”

  玄气和魂力,对于现在的朗宇来说是多么宝贵,别人是无法理解的。这一刀还不如直接杀了他来的痛快,藏在地底下都躲不过,那还藏个屁!

  朗宇大骂一声,也飞身冲了出去。拼了,早死早回城。

  “轰!”

  神器之威,一刀冲天,那迎头冲下来的黑魔首领也是猝不及防,被一刀劈开了本体,黑光四射,地洞的周围,十道红沙,也同时如喷泉一般的激上了天空,十个魔皇团身飞出,爆开了一团团的黑气,在天空中闪了几闪撤出了百丈之外。

  “什么?!”

  “那把刀!”

  “果然是神器。”

  “啊?!黑——魔!?”

  众魔皇大惊,那红发女子的脚下也是一声惊呼。

  朗宇傻了,一圈的恐怖黑魔。这一次绝对是魔族,那种邪恶的气息之强,足以令人不想反抗。

  “借你的精血一用。”

  就在朗宇一时懵傻之际,那个美妙而森冷的声音又来了。

  “滚!”朗宇怒喝,飞身跳向洞中,再献一次,恐怕直接就要了命了,死虽不惧,但是绝没有把生命献给你的理由哇!

  朗宇一回身,“噗”的一声,一点头,半尺的刀锋又在右胸前捅了出来。

  “对不起了。”红发女子,抽刀送给了朗宇四个字。

  “欺人……太甚!”朗宇咬牙也挤出四个字,但是已经浑身发软,天旋地转,一口血喷出,一头栽了下去。

  “小……白。快……逃!”

  迷迷糊糊中,朗宇解除了魂誓,向着小白鼠传音。对方太强大了,虽然还不及那两个帝者,但是朗宇失手在先,一招被制,再无回天之力,这一次全然不知这个女子的来路,而且朗宇也没有什么东西好威胁她了。

  “主人,挺住!还有我……”

  后面的话,朗宇就听不到了。

  而那红发女子并没有抽刀就走,而是一探身抓住了朗宇脚脖子,向上一提,拦腰夹在了腋下。转头看了一眼十魔,一晃身向北飞去。

  黑魔首领猝不及防,这一刀着实伤得不轻,本体爆了,虽然未死,也只昨夺体重修。魔族的夺舍也不是象在道辰界中的那么随便。在那里,那些魔君没有本体,只为了夺取魔魂,自然是见一个夺一个了。但是在九天界里,真正的魔修也是依靠本体而存在的。虽然以夺舍来提升修为,但是宿主的身体通常是无用的。

  他们的进阶也在于凝炼肉身的承受能力,一旦毁坏也是相当于掉阶重修。至于那种凝结碎片重聚肉的术法,根本对他们没用,那个已经生命断绝的身体已经无法再进阶了。

  所以那个黑魔首领一去不返,他的魂魄已经抵不住神器一击了。而且,那十个同族的魔皇绝对不会在意把他分而食之。这就是魔族血腥的进阶法则。即使这些魔皇,也随时会成为魔帝的食物,那魔帝也是为魔主准备的晚餐。

  这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丛林生存法则,狮子吃狼,狼吃兔,兔子吃草,不存在什么家族、情义,不管你甘不甘心。因为他们都是魔主或者更高的存在造出来的,他们生存的意义就在于为魔主夺舍魂力。所以这种东西很可怕,很难杀死。当然,他们也有意识,他们也甘心消散,他们也有自己的追求,那便是:当他们的修为足以与魔帝、魔主抗争时,便不再是别人的血食。

  有一点,朗宇判断的不错,魔族虽然灵智非凡,但绝不象人族那么虚伪,他们就直接的告诉所有人:我就是杀人魔王,我就是坏人。有本事你就杀了我,没本事我就杀了你!

  十个魔皇也根本没有在意首领的消失,一个首领被打残了,另一个修为最高的自然就成了首领。只是那把神器,还没人敢碰,魔刀被激活了,神器内保存的能量大概足以杀死十魔。而红衣女子突然气息暴涨,再摧动一次神器,貌似并不意外。

  “此地还有传送阵,拦住她!”

  果然另一个黑魔嘶哑的命令道。

  红发女子回头看了一眼,嘴角勾起一抹欣慰中略带着残忍的微笑。前面一团黑云拦住了去路,一刀劈过去,震散了。前面又是两个魔皇出手,红发女子转身向左遁去。

  数千年的大修,没有一个是弱智,虽然明知道她在寻找传送阵,但是,这种回旋的寻法,任何人也猜不出她真正的目的地。同阶之间,只想逃走的话,真的很难围杀,况且,那个修为几乎接近魔帝的首领已经退出了。

  苍茫的红沙大陆上,一队渺小好苍蝇般的修者舞着一片黑云在盘旋,时聚时散,时左时右,渐渐的向着北方飘去。

  红发女子锁定着十魔的方位,判断着他们堵截的方向。同时一指点向了朗宇的眉心,一道红光闪过,朗宇幽幽的睁开了眼睛。

  “小子,你不是魔族,为什么会有圣女的气息?!”

  “你是什么人?我跟你有仇吗?!”朗宇不答反问。

  “哼哼,只为那两刀吗?本王要杀你,你现在还能说话吗?”

  “你最好别让我说话!”

  我想骂人。

  曾经道辰界的圣主,被人夹在腋下,朗宇真有一肚子的绝杀,要忍不住喷出来。

  “你不是此界之人,既然躲在地下,难道你不想出去么?”

  “不想,我好不容易进来的,为什么要出去?!”

  红发女子的话很诱人,但是对于一个满腔仇恨的人来说,绝对不会顺着你的心思的。仇人也不会那么好心的。

  “你必须出去!”

  “有本事,你把我扔出去看看!”

  “哼!”

  “放开我!”朗宇大吼道。

  “放开你,你信不信只需要半息的时间,他们就能把你彻底的变成天魔。”

  朗宇无言了。这句话没有掺假。

  “难道你不是天魔嘛,你究竟要把我怎么样?!”

  那红发女子看了眼朗宇道:“我是谁,你就不用问了。答应我一个誓言,我把你送出赤魔天。”

  “没……!”

  朗宇刚吐出一个字,忽然闭上了嘴。

  愤怒没有用,这妖女的表情不象是寻开心的样子,那么,能逃出魔天的机会,朗宇会放过吗?即使她另有阴谋,还能比十魔围攻更草蛋吗!?

  终究还是生命比尊严更重要,况且,在一个大妖的手中还谈什么尊严!最终朗宇还是问了一句:“你为什么送我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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