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九章 秋狩(求票)

  正所谓的春闱秋狩。

  也就是说春天是那些死瘟生们耍笔杆子,考状元,当官的季节。

  当然洛林这里没这个规矩,但是在被窝里藏了一冬天的孩子们,也会套上自己最漂亮的衣服冲出家门。

  春天大地复苏,万物发春,内分泌正常的男男女女们心里都像是有只小猫在挠一样。

  这时候最适合吟个诗,看个戏,野个餐,通个奸了什么的。

  正所谓一年之计在于春,想搞出点人命的孩子们自应会在这时抓紧时间。

  而到了秋天,则是打猎的季节。

  那就该是兵痞们出去耍耍流氓,摆摆威风了。

  这秋天正是收获季节。此时正是肥马壮的,大家正好出来,好好地遛一下。

  而且,这秋天里,所有的动物全都在拼命地贮存食物,一个个全都圆滚滚的。跑的慢,不仅容易抓,而且也是肥的流油。

  更何况,秋天的果物全都长出来,就地补给也是极为方便。所以才有这秋狩。

  这也算是一项举国体制,当然,这不是属于穷人的。

  上到一国之君,下到一县一郡的官员富商,都会在这一时间组织参加秋猎。

  不管是贵族绅士,还是名媛淑女,在这个时候,全都是要换上专用的猎装,骑马跨弓,到大草原或者是山林中,放狗跑马,打些野兽什么的。

  简单的说就是贵族们参与的全民健身活动。

  在秋猎当中,还常会设置奖励,或者组织一些竞赛活动,如果是官方主办的,表现好的甚至还有机会升官晋级。

  在这个娱乐活动匮乏的时代,普通人天一黑就上床睡觉,贵族们时不时还有宴会,但是吃吃喝喝,搞搞婚外情,玩多了也就那么回事。

  于是秋猎就成了贵族们一年一度的盛事,他们甚至会为了秋猎准备上大半年的时间,那里也是贵族们互相比拼炫耀的场所,尤其是年轻人,有正大光明的机会在淑女名媛们面前展示自己的肌肉。

  秋猎也就成了一个老丈人挑女婿的绝佳时机。

  这并不只是一种消遣。更主要的是传承那种尚武精神。

  否则让别的流氓欺负到自己的头上,还不知道还手。那就只有老老实实地举起双手,去集中营里面当奴隶了。

  所谓的‘国虽大,好战必亡,天下虽安,忘战必危’。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大家都是出来混的,他们可全都清楚,一切事情都要靠自己解决,只有拳头硬,小弟多的才能当老大。从来都不相信什么神仙皇帝救世主。

  那些玩意儿都是用来骗下面那些个死老百姓们,让他们心里面存些幻想,给自己好好干活的。

  以为喊两句口号,弄个神仙给死老百姓拜拜,告诉他们“给我做牛做马,献儿献女,你们下辈子就能当贵族”,就能收着他们的血汗钱,自己做豪车,包二奶,供儿女出国,那只能说是很傻很天真。

  那也是太小看那帮死老百姓们了。虽然他们当中有人相信那一套,但是也有个什么陈胜、吴广,刘老邦,斯巴达克斯,威廉华莱士之类的刁民不相信的。

  想要让那些老百姓乖乖把钱交上去的,归根结底,靠的都是手里的家伙。

  而秋猎,也就是个展示肌肉的最好机会。

  在这个时代,大多数国家中,秋猎是和祭神一样同等重要的事情。

  洛林大爷虽然也是个贵族,但好笑的是他从来没有参加过秋猎。

  以前窝在乡下的小地方,因为太穷了,当地的贵族们害怕他借钱,因此上,都假装想不起来自己邻居还有个龙崖草伯爵,没人带他们玩。

  后来洛林就光顾着打仗了,该秋猎的时候,他正带着一支大军在大草原上猎半兽人。

  ××××××迎着略有些寒冷的秋风,洛林一抖缰绳,踢了一下马腹,策马快跑,来到了一个小丘之上,居高临下,向着山下望去。

  只见旌旗招展,号角连连。

  那山下一支长长的队伍正在行进当中。

  那行列行人如同蚂蚁一般,从这里只看见黑黑的人头,前端已经消失在了天际,而后尾却仍然在地平线之下,就像是一条流淌着的黑色河流。

  重装步兵,轻装步兵,掷矛手,弓箭手,重甲骑兵,轻甲骑兵,工程兵,辎重兵,战马,大车,士兵……无数的队伍组成了一只庞大的兵团,扬起了遮天蔽日的灰尘,向着前方开进。

  大军所到之处,军容整齐,气势无双。猎猎飞舞的军旗,整齐的步伐,战阵杀伐之气,有如秋风一般,凛烈锋利,令人不寒而悚。

  任随都可以看出,这支军队训练有素。

  而在他们的另一侧,相距不到两里地的地方,还有同样一支队伍和他们一个方向,也向前开进。

  他们那支队伍虽然也是军法号令,旌旗飘舞,号角不断,有全服武装的骑士来回穿梭,但是那军容军纪却差了许多。

  在队伍当中不时地还传来嘻嘻哈哈的笑声,间或甚至还有弹唱的歌声。

  偶尔还可以看到其中有穿的花红柳绿的青春少女,以及孩童的身影在其中来往穿梭。

  而且他们也全都是马车和骑士为主。

  那些马车极其豪华,都是驷马或者六马拉着的宽敞轿车,时不时有人从车厢中探出伸来,和旁边的人招呼打闹。

  而且那些骑士们的身上的铠甲也是极尽奢华之能,个个像镜子一样,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头盔上别着醒目的装饰,就像是骄傲的公鸡一样,一个个全都是烧包臭屁之极。

  在他们的身后,还跟着无数的侍从仆人,也身穿整齐的罩衣,上面印着各自贵族家的家徽。

  那是由来到皇城的,各位达官显贵们组成的队伍。

  由于闪族的尚武传统,他们这些人纵然不好武,也得要拿刀挎剑地出来晃上一圈,以免的别人吵三吵四的,说他们不懂军事,有亏职守。

  毕竟,按照法律规定,打起仗来,这些贵族子弟随时是会被征召进军队的。

  这些全都当初菲奥娜跟他说的。

  这些人有说有笑,有打有闹,骑士们纵马在整个队伍中来回穿梭,得意的炫耀自己的装备,和女孩子们大声调笑。

  洛林只是看了两眼,随即就发现在那队伍当中,有一个骑着白象的小胖子极是显眼,这会正前呼后拥的走在队伍中间。

  他个头不大,鼻子上架着一副昂贵的水晶墨镜,腰里宽大的牛皮带上拐着两把手枪,挺胸叠肚,双手抱胸,极是拉风。

  不管是男女老幼,看到他,全都是极其热情地打着招呼。

  不是雷欧……呃,雷光光雷大董事长,又是哪一个?

  这小流氓现在也是皇城的名人,现在提起飞鹰闪电公司的董事长,又有谁家不知道。

  现在是公认的极有本事,为人又极其四海的人物。

  而且仗着自己长的可爱,外加聪明伶俐,阿德玲、菲奥娜等一众少女们对他也是宠爱有加,有什么好东西都要先给雷欧一份,有什么好玩的也都要把雷欧带上。

  一直混在这群能量极大的娘子军里,现在不管是谁都是对他尽心讨好。

  而那些人看到这个小死胖子,年纪这才多大一点儿,就如此的精通商业,无一不是惊为天人。

  小小年纪就有如此才能,那长大之后肯定是无可限量的。因此上,对他也是不敢小看,相反的,极其看重。

  这可就是一位活生生的财神爷~!

  他现在出入各位达官显贵的府邸全都不用通报,比去自己家还熟。

  而且,这小痞子还充分发挥了自己搞组织的政治天份,又聚了一大帮的小流氓,跟在他的屁股后面屁颠屁颠地到处胡闹。为非作歹,不可一世。

  此时,雷欧看到洛林站在山丘之上,当即一拍小白的耳朵。

  小白一转头,看到洛林,当即也是兴高采烈地撒开大脚,带着一路烟尘,轰隆隆的向着这边跑了过来。

  片刻之后,他们就来到了近前。

  洛林看到,雷欧虽然被风吹了一天,但是那小脸上却红扑扑的,健康之极,也不知道他的这皮肤究竟是怎么长的,居然没有一点儿的风霜之色。

  而小白大眼珠子却不住地乱转,不怀好意地一直往自己的钱包上瞄,看两眼赶忙抬起头装作看天气,然后偷偷的再看两眼,估计是在寻摸着什么时候下手。

  洛林不禁叹了一口气,心中暗道:小白这个禽兽真是被雷欧给惯坏了。不管是看到谁,它都要偷人的钱包。

  想到这里,他立时狠狠地瞪了小白一眼。

  小白看到他眼中的厉色,非旦不以为意,反而是厚颜无耻地咧了咧嘴,作出一副憨厚的样子。简直就像是一个政客一样。

  洛林对着小白晃了晃自己的钱包,然后将它塞进了怀里,包裹严实了,呲着大白牙对它笑了笑。

  小白看了,顿时气的一甩鼻子,然后耷拉着脑袋,无聊的拨弄地下的草。

  洛林不禁心中好笑。

  此时,雷欧说道:“老大,咱们下一批货什么时候到,那些人可都等急了。催了我好几回了。”

  洛林想了一下,然后一摊手,道:“你问我,我也不知道,不过估计应该要回来了。他们跟了我一趟。应该是有些经验了。那边跟他们接头又是咱们的人,你就放心吧。”

  雷欧不禁‘哦’了一声,有些不甘心地道:“要是能催他们一下就好了。那些家伙肯定是躲起来偷懒了。”

  洛林却也只能苦笑了一下。那些痞子们只是跟着他走了一趟的活,直接将他们派出去,肯定会磕磕碰碰。

  原本洛林打算着要再走几趟,带带他们。顺带着将自己的情报网铺设妥当,但是这边要举行军演,他身为部队指挥官,着实脱不开身。

  而且在这军演当中,他还有一个重要的任务。那就是一定要以最杰出的表现,赢得赐婚大使这个职位。那个时候,才好破坏这灵闪与雷闪两族之间联姻,破坏掉他们举兵东征的计划。

  就在此时,在人群当中有人高声叫道:“雷老大,快来啊,我们看到有一只兔子跑过去。咱们快去逮它。”

  雷欧当下大喜,匆匆地向洛林道:“老大,你有机会的话,就快催催他们。如果能赶的及时的话,咱们这一次拍卖会就在田猎的时候举行。那里那么多的人,绝对能赚翻了。”

  此时,就听下面有人继续叫道:“老大,快点儿,那兔子马上就逃跑了。我们快围不住了。”

  雷欧当下气急败坏地道:“来了,来了,你们这些饭桶,催什么催,要命啊。”

  他一转头,向着洛林道:“我不跟你多说了,走了。”

  说着,重重地在小白屁股上拍了掌。

  小白一脸鄙夷地看了洛林一眼,然后飞快地跑下了山去。

  洛林不禁气结,心中暗骂:这都是什么样的禽兽啊,不让它摸自己的钱包,好像还是自己的不对。三观不正,回去一定好好教育教育它。

  随即就听山下,响起欢快的叫喊声。

  “你们几个往左,你们几个往右。其他的人跟我齐头并进。绝对能逮到那个肥肥胖胖的死兔了。到时候,我教你们做烤兔子大餐……”

  洛林刚看到这里,就听下面号角声又连连响起。紧接着,一名骑士纵马奔了过来。

  他来到近前,向着洛林一礼,道:“大人,我们前锋已经到达营地。统领大人有令,要各队的军官全都加快速,要在今天夜里之前,全数到达宿营地。”

  洛林不禁冷哼了一声。

  他看着那一眼望不到边的长长队伍,心中略略盘算了一下,道:“知道了。”

  那骑士敬了一礼,随后又纵马驰下了山去。

  洛林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向着队伍当中,高声喊道:“全军注意,大人有令,今晚之前,必须全员达到宿营地。现在,全体急行军,加速前进。”

  随着他的这一声令下,当即号角声‘嘟嘟嘟‘地急促响了起来。

  队伍当中的下级军官们当即走出了队伍,全都扯着嗓子,高声叫喊了起来:“弟兄们,大人有令,急行军。加速前进,加速前进~!”

  他们在高声叫喊的同时,也开始挥舞手中的皮鞭,只要看到有谁还在那些慢慢腾腾的,当即就是一鞭子兜头盖脸地就打下去。揍的那些兵痞嗷嗷直叫。然后像是打了鸡血针一样,飞快地爬起来,加快速度。

  在他们的驱赶之下,整支队伍的速度渐渐提起了起来。他们脚下扬起了高高的灰尘,向着天际飞快地奔去。

  到了黄昏时分,洛林的部队已经到达了目的地。雷歌平原。

  此地也是军机重地,北控草原,南卫皇城,在闪族的历史上,也是著名的战略要地。闪族内的部落为了争夺皇城的控制权,没少在这里打内战。

  闪族开设这个围场之后。每年都要在这里要以行围狩猎,演练军旅。鼓震闪族的‘尚武‘精神。

  这个平原极大,风光秀丽,而且水草丰美,飞禽走兽极多,猛兽也不少。

  地形开阔,极其适合军演狩猎。这里也是闪族数百年来专门划出的围猎之地。

  此时,前期的部队已经到达,而后续还有其他的兵团正向着这边缓缓开进。

  只见灰色的天空之下,铅云低垂。

  各种各样的军旗大纛已经插满了整个大地,如同海洋一般。

  漫山遍野全都是整齐如一的褐色牛皮军帐,连绵不绝,一眼看不到尽头。

  无数的战马在营垒之前往来穿松,尘土飞扬。

  人喊马嘶,鼎沸如潮。

  随着天空渐渐地暗下来。一堆堆的篝火点亮,如同天空中闪烁的星星一样。最终在大地之上,汇聚成了一个星光大海。

  在远处,那些前来的队伍也点起了火把,就像是一条条蜿蜒的火龙一般,一直沿伸到了天际。

  由于这一次是军演狩猎,因此上,行军立营,无一处不是按照军规兵法。

  四周以各支禁卫师团守住阵脚,中设中军大帐,做为指挥部。旁边立以了望高台,上面有士兵白天以军旗,夜以灯笼火把,做为信号传令。

  内部则是各位达官显贵居于其间,受到严密保护。

  在外围还立以围墙、木栅、壕沟。在围墙之上,每隔十余步,立有五米多高的了望哨。居高临下,观察内外情况。

  除了中军行营。各支禁卫师团的营帐全都以支队为单位,十五个营帐一组。中间留下了宽阔的道路。可供四车,八马同时并行。

  在每军的中心之中,又立下了将军法场。中间有大量的空地。那设有围栏,箭场。可以供人在这里比武射箭。

  而且在最中间的位置还立有一个高台。那里不仅是颁布军令,而且一旦有人犯事,就在此处当众执行。

  此时天色已黑,虽然外面还有部队不断地前来,但是已经到达的各营士兵们全都已经休息。

  他们这些狗崽子跑了一整天,一个个筋疲力尽,早就把舌头累的吐出来多长。逮着个枕头就跟恶狗见到了骨头一样,亲的不能再亲了。

  在帐外,军营当中鼓角相闻,刁斗声寒,守卫森严,鹿角柴砦也全搬上了大道。各路的哨兵也全都顶盔贯甲,严阵以待。以防有人在暗夜偷营拔寨。

  而在中军当中,则是另一番的景像。

  他们并不是参加演习,而只是参与围猎。

  虽然他们的营帐也是以军规立下,但是约束不严。一个个全都是纵情享乐。人人都是兴亮采烈。

  此时许多人全都聚在了广场之上,到处地玩耍。

  中间不少的贵族仕女们也是打情骂俏,还有小孩顽童穿梭其间,嘻嘻哈哈的。极是热闹。

  禁卫军中的法令虽严,但是那却也只是管管手下的小兵的,像对于洛林这一级的,就已经基本上无效了。

  而且提督大人也是极其体贴下属。刚一到达,就以召开军事会议的名义,将这些军官们全都招到了中军当中。

  他也是苦心孤诣,借着召开酒会的关系,让那些军官们和那些大佬显贵们互相认识,至于说,谁有多大的本事,能不能入了那些位大佬的法眼,以后能不能飞黄腾达,那就看个人的本事了。

  洛林刚刚走进了那个广场,就见菲奥娜几个心事重重地走了过来。

  他不禁心中奇怪,但是还不等张口询问,就听德伊波勒低声说道:“洛,你要小心,我们收到风声,有人想要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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