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兵步兵营:下辖三千总部,第一总为鸳鸯阵编制,第二三总为方阵编制。
每营第一总(鸳鸯阵)编制:
小队:12人,队长1,长枪4,镗钯2,刀棒2,刀盾2,火兵1。队长和火兵各配短铳一把,刀盾配短标枪两支,队长明盔顶加红色小旗。
火器队配合无刺刀燧发枪12支,每兵腰刀一把。
旗队:各4队,旗队长一人(背旗),杀手旗加虎蹲炮炮手两人,运虎蹲炮骡车一辆,镇抚兵一人(腰刀、短铳各一把)。共52人。
局:火器、杀手各一旗,百总1,旗手1人,亲兵兼鼓号2人,局镇抚官一人,训导官1,救护兵4,共114人。
司:下辖4局,456人。
指挥机构:把总1,副把总1(单独运用司所属火器旗队时负责),把总副把总各配杂马一匹,亲兵旗鼓4,马5匹,铁匠一人,马夫一人,裁缝一人,司镇抚官1,镇抚军士2,司训导官1;团属炮一门,炮组6人,四挂专用弹药车一门,护卫兵4人,救护队8人,共487人。
第一千总部(具备独立战术机动能力):
下辖2司,合计974人
部指挥机构:千总1,副千总1(单独指挥所有火器旗队时负责),副千总1(单独所有团属炮时负责),亲兵兼旗鼓6,马8匹;千总部镇抚官(军法官)1人,镇抚兵4人,马夫1人,铁匠2人,裁缝2人。
直辖轻骑队:哨马、塘马、架梁共20人。
直辖部属重武器旗队1个,52人,两轮火箭车十五辆(每辆三百支),每三辆前后相连,配骡子两匹;大弗朗机三门(每门配子铳十个),每门配杂马四匹;弹药马车五辆
直辖火器分遣队1个:两个旗队,带刺刀燧发枪兵100人。
直辖救护队1个:20人。
直辖千总部辎重队,共120人,两轮马车30辆,每车载重3石,带干米50石,黑豆40石,负责保障5日份行军补给。
每鸳鸯阵千总部总计:1305
第二总第三总编制(方阵编制):
每小队:分三伍,队长1,伍长3,士兵12人,共16人。用长矛或燧发枪,长矛兵前排披甲。
每旗队:下辖三小队48人,旗队长一人(背旗),镇抚兵一人(腰刀、短铳各一把)。共50人。
每排:下辖长矛、火枪各1旗队共100人,排长一人,亲兵兼鼓号2人,镇抚官1人,救护兵4人,合计107人。
每连:最小方阵单位,下辖2排,共214人,直辖1分遣旗队50人(刺刀燧发枪),连长1人,副连长1人,亲兵旗号四人,合计270人。
每司:下辖两连共530人。
直辖指挥机构:把总1,副把总1(单独运用司所属火器旗队时负责),把总副把总各配杂马一匹,亲兵旗鼓4,马6匹,铁匠1人,马夫1人,裁缝1人,司镇抚官1,镇抚军士2;团属炮1门,炮组6人,四挂专用弹药车一门,护卫兵4人,救护队八人,共560人。
每方阵千总部:下辖两司共1120人
部指挥机构:千总1,副千总1(单独指挥所有火器旗队时负责),副千总1(单独所有团属炮时负责),参谋2,士官长1,亲兵兼旗鼓6,马9匹;千总部镇抚官(军法官)1人,镇抚兵4人,训导官1,训导卫兵2,马夫1人,钉掌铁匠2人,裁缝2人。
直辖轻骑队:哨马、塘马、架梁共10人。
直辖救护队1个:20人
直辖千总部辎重队,30人。
方阵编制千总部合计1205人。
营编制:
指挥机构:营官1,副营官2,亲兵兼号鼓10,军法官1,镇抚兵10,士官长1,马夫2,铁匠2,裁缝3。
下辖鸳鸯阵千总部1,方阵千总部2。
直辖营哨骑30人
八磅炮连1,90人,杂马60,八磅炮4门。
营辎重队240人,两轮马车60
救护队50人
火器分遣队1个,100人
营部合计:542人
普通战兵营:第一总、第二总常备,第三总为预备役(军官、士官、炮兵、骑兵常备)。
营满员编制合计:4257
非动员状态营合计:3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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