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人,周毅认为,就算是少读十本课本,少做十本练习题,也不能不至少看完一次四大名著。
当《红楼梦》的故事从周毅的嘴巴里说出来,欢欢的表情逐渐从欢喜,变成了震惊,很难想象,眼前这十几岁的大少爷能够想出这样完美的故事来。
只说了一回,周毅就感觉口干舌燥,直嚷嚷道:“水水水,给我喝水。”混成这样,他可能也让是世间独一份的瓢客了。
欢欢这才如梦初醒,赶紧去倒水来给周毅喝了。
“这个故事真好听。”她说。
周毅有些得意地说道:“当然好听了,你也不看看是谁想出来的,好了,接下来我就写上第一章给你,以后每个月都给你送过来一篇,你拿去刊印吧。”
“这样真的好吗?”欢欢依旧有些担忧,如果能够脱离这个牢笼,她当然是十分欢喜的,但是倘若弄巧成拙,那又如何是好?
周毅一本正经地说道:“现在这不是还在试验阶段吗?不试试怎么知道呢?有些事情虽然试了不一定成功,但是不试试是永远不可能成功的。”
“恩,你说的也对,那就按照你说的办好啦。”欢欢笑起来,尽管是黑夜,但是在周毅看来这笑容比白天的太阳还要灿烂。
等写出《红楼梦》的前面三回来,天色都已经微微发亮了,欢欢想起一个晚上周毅什么都没有玩到,反而帮了自己这么大的一个忙,不由得整个人都贴在周毅的后背上,在他的耳朵边吹气:“周公子,你再不做点什么,可就天亮了哦。你花了那么多钱呢……”
只要还是个男人,一个正常的男人,这个时候就不可能会把持得住,周毅自以为自己还算是个正常的男人,所以他也没有把持住……
天色已经大亮,吃饱喝足的周毅被伺候着穿好衣服,回头看了一眼光溜溜的欢欢,她正在叠一方白色的丝绢,上面有一摊触目惊心的红色。
似乎是察觉到了周毅的目光,欢欢头也不抬,说道:“之前,妈妈一直告诉我们,千万不要和男人睡,说是为了保持处子之身,这样以后等名声在外的是会后再卖出去,可以有一个更高的价钱。”
“那你怎么……”周毅有些愕然。
欢欢接着说:“因为我不喜欢啊,她说的这个话,就好像我们只不过是一个用来赚钱的东西,等着客人待价而沽,和外面卖的奶茶有什么区别呢?”
于是周毅突然想起了奶茶妹。
“我们从进来开始就一直被训练怎么样和客人周旋,既要让客人满意而归又要保持自己身体的干净,挺累的,但是大家都不敢不听。”
周毅问:“那你为什么……我……”
“因为我喜欢你呀。”
“……”
花明楼,门口,面无表情的周毅,和一脸满足的张仲。
斜眼看了张仲一眼,周毅问:“你吃进嘴了?”
“没有,舔了一下。”
周毅说:“看你那点出息,舔了一下也能这么高兴,好了,现在我们该考虑一个问题了,我没钱了。”
“哈哈,这不是问题,我待会儿就拿给你去,走。”
他带着周毅往自家的奶茶店而去,后面,远处,一扇窗户打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目送周毅的背影消失在街角。
转过头,看着桌子上写着密密麻麻小字的稿子,回想起这一个晚上以来两人的所有,她的嘴角露出一丝微笑,面色依旧潮红。
突然,外面响起敲门声,接着就是**的叫声:“哎哟,我的乖女儿,你在里面么。”
欢欢急忙将《红楼梦》正文的稿子藏好,随后才说道:“在的妈妈,你进来吧。”
**进来,看着她正在整理桌子上一大堆纸片,不由得眉开眼笑:“哎哟我的乖女儿,你和周公子昨天晚上都做了什么?”
将《小李飞刀》的谱子拿出来,欢欢说道:“这是周公子写给我的曲子,正准备好好练习的,你还有什么事吗?”
看了欢欢一眼,**觉得今天的她似乎有一点点不对劲,但是哪里不对劲却又说不上来,对于花魁,就算是她也不能够随随便便就得罪的,这可是活生生的摇钱树。她看了看谱子,随后说道:“行行行,没事了,我就是到处看看,你继续。”
关门的时候,欢欢说:“中午饭你让人送进来。”
再说周毅,拿到了昨天张仲借的钱之后,便和他一起回到了会馆里去,过几天就要考试了,虽然不信临时抱佛脚,不过也总归还是要多看看书,稳定一下自己的情绪吧。
过了几天,刚刚吃过中午饭的周毅正在房间里面小憩,外面却有人大力敲门,紧接着就是张仲震天的喊声,无奈地开门让他进来,周毅皱了皱眉眉头,问道:“我说你这读书人也就不能有个读书人的样子么?这样慌慌张张的成何体统?”
张仲扬了扬手中的本子,说道:“出大事了,真的出大事了,你看看这个,又出了一个讲故事的了。”
他手中拿着的薄薄的本子,封皮上就三个大字:红楼梦。
这正是几天之前周毅写给欢欢的,没想到欢欢的速度也真是快,马上就找地方将这个东西给刊印出来了。看着作者署名那唐欢两个字,周毅不由得笑了起来。
“喂喂喂,你倒是说话啊,笑什么,这本书写的真好,与你写的也不相上下,只不过你们两个的风格完全不同,这本书写得细致得多,更加适合细细品味。”张仲说。
周毅淡淡地道:“这本书本来就是我写的。”
“你说什么?”张仲一听这个话,满脸不可置信的样子,手中拿着的书本掉到地上了都浑然不觉。“难怪,你听到这个消息都没有什么反应,原来就是你自己写的,想一想也是,出了能够写出《三国演义》的你,还有谁能够写出如此精妙绝伦的《红楼梦》”
过了一会儿,他又问道:“那既然都是你写的,为什么不用你自己的名字呢,唐欢,似乎听到过这个名字,好耳熟的样子。”
周毅提醒他说:“就是那个花魁。”
“啊,我想起来了,我说呢,难不成是你那天晚上之后你就对她……然后她偷了你的东西来赚取名声?”张仲焕然大悟。
对于他用“偷”这样的词语来形容,周毅显得有些不喜欢,他皱了皱眉头,说道:“不要那样说,这本来就是我写给她的,而且也是我让她发出来的。我有我的想法。”
张仲撇了撇嘴,说道:“既然如此,那好吧,我本来是想来告诉你这个消息的,却没想到会是这样的情况,根据我的猜测,你应该是看上她了。”
周毅笑了:“那么漂亮又会吹箫,是个正常男人都会动心的好吗?”
话分两头,各表一段,且说那欢欢——现在或许应该叫做唐欢,她整理好了周毅给的书稿之后,过了几天,便让服侍的丫鬟出去找了一个书坊的掌柜来,与他商谈着推出《红楼梦》,拿到第一回的稿子之后,那书坊掌柜的顿时肃然起敬,他也知道这种卖艺不卖身的经常会拿出这种文人写的东西来让他们做,于是双方的合作一拍即合,加上《红楼梦》的故事本来就十分吸引人,于是短短几天的时间,第一回就已经在市面上出现了。
值得一提的是,与周毅做的报纸不同,比较流行的方式是做一本只有几页的小本子,或者是像奏章(清朝才用于官员写东西给皇上查阅的那种折子)供人翻阅。
《红楼梦》的出现,可以说在眉州引起了轰动,那精彩绝伦的故事,那三生石的传说,无不让人如痴如醉,流连忘返,特别是提在首页的那一首诗,更是瞬间就传遍了整个文人圈子。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这首诗不仅仅应了书中三生石投胎诚仁这个**的景,更是应了唐欢身份的景。书出现不过一天的时间,大家就都已经知道了这部书为花明楼的花魁所作。于是花明楼的生意顿时就好得不得了,更是有人花重金想要成为唐欢的入幕之宾,却都被拒绝了。
几乎就在一夜之间,唐欢成为了大街小巷都在谈论的传奇女子,于是关于这个传奇女子之前的经历也都爆出来了,没有人知道她是什么时候进入花明楼的,只知道她在挑选花魁的那一天晚上一鸣惊人,以绝对的优势,当之无愧成为本年度的花魁,然后一个名字叫做周毅的年轻人成为当天晚上她的客人。几天之后,她刊行《红楼梦》。
种种迹象表明,这个名字叫做周毅的人似乎与这本奇书有着非同一般的联系,于是这更引起了大家的兴趣,各种风花雪月的故事经过人们的想象添油加醋地出现并且流传开来。加上周毅和唐欢都对这种传说三缄其口,没有办法验证,因此传播出来的故事似乎就成了轶事,然后大多数人都当了真,神仙眷侣的说法不胫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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