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大导演》每天更新一章,时间定在下午五点,因为靠这本书目前的订阅,瓜子肯定是没有办法维持生计的,所以只能另开一本新书,新书名叫《极客》,作者名会换一个新的,十五号开更,每天两章。因为这本《大导演》不需要考虑成绩,所以瓜子写的会更随心一点,不会为了商业目的刻意的去制造所谓的爽点从而打乱整本书的布局。新书是关于互联网行业的,应该不会让你们失望,希望感兴趣的朋友到时候能去多多支持。
这本书断更了几乎快两年了,重新更新后还有朋友能够支持,说实话让瓜子很感动,多余的话瓜子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只能说声谢谢,最后,《大导演》不会太监的,当初只是离开了一段时间而已。
香港的电影正呈现着一种急速衰败的趋势,先森没有兴趣也没有能力去拯救香港的电影市场,这是该区域社会环境所导致的不可逆因素,不是几个电影人就能改变的。
这一次来香港,先森并没有任何的工作计划,他只是想过来看一看,和所有来港旅游的客人一样,看看这座中西融汇的多元化城市。
从夜市回来后,先森回到了自己所在的房间,可他却早已没有了睡意,收拾了一下随身携带的东西,拉起行李箱便走出了酒店房间。他不知道自己接下来会去什么地方。他也没有去想,旅途的意义对他来说就在于走一步看一步。
“所以我说你是一个很奇怪的人。”
刚刚顺着楼梯走到酒店大厅,从一旁便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先森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然后转过身子,摆出一副笑容可掬的模样说道:“啧啧啧,你不仅聪明,而且还真是够固执的。”
没错,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陈法拉。这个女孩似乎已经预料到先森会连夜离开,早就梳妆打扮干净后翘着腿坐在大厅里等着了。
“书里说天才都是有怪癖的。喜欢不按常理出牌,我只是想看看书里说的到底正不正确。”
陈法拉站起身子,手里提着一个黑色的皮包,昂首挺胸的踩着模特步走到了先森身边。然后抬起头眨了眨眼睛道:“事实证明,多看书果然是有好处的。”
“难道你就不担心现在的这种行为会让我产生厌恶?作为一个小肚鸡肠的男人,挑衅我可没什么好处的。”
先森努力的想让自己的语气显得僵硬一点,可眼前这个女孩却似乎丝毫不受影响,依旧笑眯眯的盯着自己,还时不时的嘟着嘴,摆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说实话,先森很好奇这个女孩的自信究竟来自于哪一点,和贝拉玛索那种与生俱来的骄傲不同。他可以明显的感觉到这个女孩始终在掩饰着心中的紧张感。
“你是一个好人。”
陈法拉几乎没做任何思考就吐出了一句话,这短短的六个字让先森一时间有些语塞,刚来香港第一天就被一个女孩发了好人卡。这种感觉实在是有些奇妙。
“我,我是说你是一个情绪很好的人,你不像我认识的那些导演,你更像一个文艺工作者。”
看出了先森似乎并不喜欢好人这个词,陈法拉赶紧解释了起来,一边说还一边用手不断的在空中比划着。
“文艺工作者?”
先森笑着从前台手里收好了自己的证件。然后拖着行李箱一边朝外走一边说道:“你知道吗,我拍了三部电影和一部电视剧。全都是商业片,美国一些记者说我是最年轻的电影商人,现在你又说我是文艺工作者,你觉得你们俩谁是对的”
看见先森往外走,陈法拉立刻踩着高跟鞋哒哒哒的跟了上去。
“我觉得电影是一门艺术,将艺术品商业化是为了体现它的价值,所以你是一个文艺工作者,与你的电影卖不卖座没有关系。”
陈法拉的话很讨巧,先森停下了脚步,转过身,盯着女孩的眼睛好一会儿后才说道:“ok,我承认你说的话让我很舒服,因为你是一个聪明人,所以我要跟你说一个事实,那就是这一次来香港我是以游客的身份来的,并没有拍电影的计划。”
说完,先森转身走出了酒店。
本以为听到这句话后陈法拉会失落的离开,但是先森显然低估了女孩的固执程度,仅仅只是一秒钟的停顿,这个女孩又像个牛皮糖一样的跟在了他身后。
“你能不能不要总想着赶我走,没错,我是希望能从你那里得到一个机会,但我不是要你施舍我,我想认识你,想了解你,是因为我希望有朝一日能够获得争取一个角色的基本条件。”
陈法拉就像背台词一般一口气说完了这段话,然而先森却仿佛没有听到一般,依旧自顾自的往前走着。
“我是香港人,我觉得你需要一个向导。”
眼看先森就要走到街边的出租车停放区,陈法拉用尽力气喊出了这句话,只听话音刚落,走在前方的先森突然停下了脚步,看到这一幕,陈法拉立刻小跑的来到先森前面,转过身子,接着道:“我能带你去香港一些你不知道去的地方。”
此时女孩的眼神里早已经没有了方才的紧张感,取而代之的是坚毅和从容,从这样的眼神里先森仿佛看到了第一次执导电影时的自己,那种孤注一掷的自信给这个女孩增添了种咄咄逼人的气势。
侧了下身子,先森笑着从女孩身边绕了过去,走了三四步后才堪堪说道:“还不跟上来?现在我就期待你能带我去些什么我不知道的地方了!”
听到先森的话,原本脸上已经略带几分绝望的陈法拉立刻露出了一抹微笑,她知道,自己已经赢得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机会!
这是个现实的世界,在这里有理想主义者,有机会主义者,有功利主义者,甚至还有浑浑噩噩吃喝等死的颓废主义者,先森很清楚陈法拉想要从自己这里获得什么,也许是一个角色,也许是一段时间的曝光度,也许仅仅只是一句话。他不反感有人带着目的性来接近自己,唯一让他讨厌的事情只有一个,那就是欺骗。
陈法拉很诚实,她从来没有去掩饰自己的目的性,而这也是先森决定让她留在身边的最重要的一个原因。
凉风习习,天方既白,陈法拉不由得打了个哆嗦,她这一次来香港是要回家的,所以她没有带任何衣物。而此时香港的昼夜温差还是比较大的,为了等到先森,她一直穿着白天时的那套衣服,灰蓝色的短袖衬衫搭配着牛仔短裤,虽然把身材衬托的很完美,但却不具备任何保暖的功能。
“你知道吗?”
瞥了眼身边穿着风衣的先森,陈法拉自言自语的说道:“绅士都会把大衣给女士披上的。”
对于这种故意说给自己听的话,先森直接选择了无视,不过看到女孩裸露在外面的大片肌肤,他还是决定做些什么。停下脚步,从行李箱里找出了一件棉大衣,然后二话不说的替陈法拉披在了身上。
“深绿色的军大衣?天啊,你的箱子里怎么会有这种东西?”
陈法拉看着身上这件土气十足的棉衣,诧异的说道:“你果然有着奇怪的嗜好。”
“哈哈,不好意思,这是我今天在洛杉矶国际机场从一个街头行为艺术家手里买下来的,你知道,艺术家是不会接受金钱施舍的。”
说完,先森还故意凑到陈法拉身上闻了闻,然后装作十分陶醉的表情说道:“哈哈,我果然是个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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