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金衣使者 秦晓月篇

  每天,每月,每年。干妈金香玉都在这里,在酒醉里,在笑靥中,痴痴的等着父亲。是不是思念这种东西,使得女人更美?我不知道。或许什么时候,我也能遇到一个令我思念的人,我也会变得像干妈一样美呢?

  ------秦晓月

  金衣使者---秦晓月篇

  花倾城师兄妹二人在龙门客栈吃了一顿饭,找了个客房午睡休息了一阵,再次走出来,便和我提起前往拜火教总坛去见我父亲。

  “不必,父亲今晚或者明天就过来了。”

  “听闻令尊武功高强,沙漠中几乎每一个人都是拜火教的虔诚的信徒,如果魔教想在这里搞什么诡计,应该是痴心妄想。我知道以贵教的实力,肯定是不需要我们外人的,所以我和叶子本不是来帮忙,只是借着这个机会来这边走走见见世面而已。能不能带我们到传说之中的风暴之眼膜拜一下大漠中最神秘的地方拜访一下。”

  “这个,总坛就算是本教信徒也是不可以随便进入的。花兄大老远赶来,按理说应该马上带你去的,不过教规不允许,我要请示父亲才能给你答复。实在是抱歉啊。”

  “啊,这样啊,之前也不了解,冒昧之处,让秦姑娘为难了。”

  “这样已经很好啦,我这一辈子都没有见过沙漠呢。秦姐姐,你带我出去转转吧。”叶倾城这样问我。

  “好啊,叶姑娘。”

  “姐姐你叫我叶子就好了!”

  “好吧,叶子。”我打心里蛮喜欢这个妹子的。

  我们在沙漠中走了一个多时辰,一边带着这个从未见过沙漠的妹子体会着沙漠的广袤和无情,一遍聊着一些小女孩的心事。

  其实好多时候都是她再说。并不是她善谈,而是因为我无话可说。

  为了一心学好武学,我本应该拥有的女孩子的一面被我自己放弃了。那些像叶子一样细腻的感情,被我自己刻意的压制了。所以叶子聊那些女孩子家的心事,我接不上话。不过叶子聊做吃的给她师兄,聊和师兄一起在江湖中漂泊,各种各样的所见所闻,风景名胜,奇人异事,听的我津津有味。叶子说的最多的,还是她的师兄。花倾城。听完他的故事,不能不说心里还是微微有点酸,有点同情和理解甚至有一种去关心他的冲动。少小看着母亲死在面前,报仇的时候仇人已经相当于是死了,最关爱他的师傅又死去,真是一个可怜人呢!

  太阳落山之前,我和叶子赶回龙门客栈。

  父亲已经来了。

  父亲坐在客栈柜台旁边的一张桌子上,前面摆着一坛酒,一盘父亲最爱吃的油焖大虾,还有几盘别的小菜。中都来的花倾城,大概理解不了,在我们西北吃大虾是多么奢侈的事情,这里离河很远。离龙门最近的一条小河,也要骑快马走一天才能到,一个来回要两天。所以我们这里的人吃不到新鲜的鱼虾之类。因为往返的路程太辛苦,这样成本就太高,有时好不容易带回来,保管不好就发臭坏掉了。一盘在那些远方的河边城镇不起眼的鱼,在我们这里差不多可以换半头牛了。

  父亲每次来,干妈都会端上来一盘虾。我想他们一定是有书信往来的,干妈一定事先知道父亲什么时候来,提前一天,不早也不晚,叫人骑着快马,去远方给父亲带鱼和虾回来。

  干妈对父亲的感情,是我这么多年看到的人间的最美的感情。但是父亲一直也没把干妈娶回去。很多人都想知道为什么,但是他们不敢问。我问过一次,本来表情如常的父亲因为我的话,陷入沉思,久久不语,然后说了一句“你不需要知道。”

  然后好多年,我也没有再问。

  我曾经想过问一下干妈,不过我怕是干妈愿意嫁过去,而父亲因为某种原因不能娶,问了徒伤干妈的心。干妈是一个能把男人玩在手心的人。在客栈里,她能让每一个客人对她心醉神迷,有时碰到江湖气特别重的客人,也会开一些让人听了就脸红的玩笑,不过我知道,从我认识干妈以来,干妈没跟过第二个男人。不管父亲在不在这里,不管父亲知道不知道,不管那些过往的投宿的吃饭的长的多帅气,出手多阔绰,从来没有和任何人发生过什么。

  每天,每月,每年。干妈金香玉都在这里,在酒醉里,在笑靥中,痴痴的等着父亲。是不是思念这种东西,使得女人更美?我不知道。或许什么时候,我也能遇到一个令我思念的人,我也会变得像干妈一样美呢?

  回过神来。父亲和花倾城正在一边喝酒一边吃菜。这个浪荡子!那菜是做给我父亲的你知道不知道?真是不知自觉啊!想归想,脸上还客客气气的。父亲看来笑得很开心,一点也没有因为远方的小客人大口大口吃着他最爱吃的菜有一点点不开心。父亲一辈子心胸坦荡。我知道他是真心没有在意那些菜,又或者是他比较喜欢花倾城这个孩子吧。

  咦?我为什么会把他说成孩子?他好像是比我大的吧......是他悲惨的身世在作祟吧,他那张漂亮的脸,现在显得一点不也讨厌了,就像是一个需要照顾的孩子。

  正在外面四个人旁若无人有说有笑的时候,从外面走进来一个穿着很奇怪的人----这个人的衣服,裤子,鞋子,都是金色的。面相倒是很普通的一位大哥,四四方方的脸,还略带了一丝敦厚的感觉。这个人对竟然对周围注视他的人微微一笑,径直走到柜台前,问干妈到:“金老板,您这店在西北一带影响最大,俺受命送一封信,只知道收件人正在西北龙门附近,不知道在哪里,想在您这店里把信贴出来,这样很快收信人很快就能知道了,您看要收多少钱?”

  “呦!看这位小哥说的,江湖人在外多个朋友多个方便,与人方便自己方便,贴封信而已,收什么钱,你随便贴就好了。”

  “那多谢金老板了。”金衣男子竟然深深的鞠了一躬。

  “送个信,穿成这样不辛苦么?”花倾城一边喝着酒一边问到。

  “这个,俺也不想,俺还在家里种田,忽然村长给俺发了任务,让俺出来送信。而且还强调必须穿工作服。”

  “工作服?”

  “就是身上这件。”

  “穿这衣服对送信有什么帮助?”

  “这位美公子,您说的太对了,我们送信本想平平安安把信送到就好,尽量不惹任何麻烦,但是村长就是这样要求的,俺们也没办法,碧莲妹子更不愿意穿,她说一身红太没品位了.....”

  “还有一身红的??”

  “嗯呐,村长给俺们起个名叫什么金衣使者,银衣使者,然后又说,这次任务重,又找了碧莲妹子和二狗,说加个红衣使者和蓝衣使者。我比较喜欢二狗的蓝色衣服,但是二狗说啥也不和我换。”

  “......”

  “俺们村长就是个傻缺,如果不穿的这么张扬,一个人就能送信,结果穿的这么张扬,村长说路上容易挨揍,必须四个人一起出行。”

  “那为何不请另外三位一起进来歇歇脚?”

  “衣服太磕碜,他们不好意思。俺其实也不想进来,刚才我们四个猜拳我输了,没办法啊。”

  说着说着,信也贴好了。好大一封信,金纸赤墨,一共大约二十个字:

  狐圣,

  令你速速劝降秦祥林。

  如若不降,六月初六,四使助你送其归西。

  ------魔尊

  “哈哈哈哈哈哈!原来是魔界的使者。”

  父亲竟然笑了。在整个夏火之城,没有人敢直呼拜火教教主秦祥林的名字。

  花倾城一脸看好戏的样子,叶子则一脸懵逼,说不清楚这个一身怪衣的大哥到底是来说笑的还是来真的。干妈的脸色却变了。

  这么多年,无论什么样的事情,我没见过干妈变成现在这样的脸色,好像瞬间了就老了几岁。像干妈这样历经沧桑见过太多人间种种的人,总能很快收拾好内心的波动,然后摆出招牌式的微笑,来面对每一个客人。这次干妈却久久没有说话。周围的人大气也不敢喘。

  “这信送的称职,连秦祥林自己都知道了。”

  “看这位大叔一身豪气,威严中不失温和,双目精光闪闪,您大概就是秦祥林了?”

  “正是在下,既然信中内容与我相关,几位原道而来,不如一起坐过来喝几杯,此地每年都把酿制的好酒封存起来,已有几十年,所以每年都能喝到二十年陈的女儿红。”

  “这,真是不好意思,俺们的任务是一言不合就要动手杀人的,现在却得到秦教主的一番盛情邀请,心中真是过意不去。”

  我再也忍不住了:“就凭你们么?”

  “不是,不是,姑娘误会了,我们只是协助狐圣阿姨。”

  “你没想过拜火教万千教众能不能放过你们么?”

  “考虑到了,所以村长派了俺们四个人来,要是只对付教主,狐圣阿姨自己就可以了。”

  “我就是拜火教的信徒,我现在就要杀了你,我看你们还怎么完成任务!!?”

  “俺出来之前村长就说了,拜火教的圣女秦晓月是一个天才,其武功不在教主之下,俺可以和你打一阵,不过如果要形势不对的时候,俺们一起来的兄弟可能就一起上了。”

  “你们要一帮人打一个么?”叶子略带不屑的问。

  “俺家还有老婆孩子,死不起,连伤也伤不起,今年天有点旱,这地都得俺们自己打水浇灌,一旦受伤回去就不好干活了。再者说,两国交战,不斩来使,是你们要动手的!”

  父亲没有说话,看来是默许了。

  我走出客栈,招手这个金衣使者一起出来。

  “大哥你远道来的,要不要吃口饭再打?”

  这么讨厌的话,用脚丫子也能想到是花倾城说出来的。

  除了父亲和干妈,每个人看他的眼神都有一丝不满,似乎在问“你到底是哪边的?”只有叶子看他的眼神还是只有爱慕和尊重,一万年不变。

  父亲对花倾城笑了笑。

  我忽然想到,难道这个花倾城是不看好我,如果是的话,你会为你的判断后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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