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从哪里得来的?

  法国图卢兹。

  如果说巴黎的颜色是米色和灰色,那么图卢兹则属于红色。

  中比利牛斯地区的首府和一个开满鲜花的城市,她的魅力不仅是丰富多彩的历史,在于她充满了与未来紧紧相连的活动。

  图卢兹有很多名字,奥克语地区的古都,法国第二大大学城,西南美食胜地,空客之家,永不落日的玫瑰之城,这些所有的代名词都汇成三个字——图卢兹。

  图卢兹的红色建筑多源自红砖,城中除了教堂等多用石头砌成外,大多数房屋多用红砖建成,这里的房屋不高,大都四到五层,屋檐、窗栏等虽不如巴黎那样花哨,但也显得典雅、精致。

  然而此刻,在巷子里奔跑的面具女子却无心欣赏眼前的美景。

  娇俏的身影穿行于图卢兹的小巷子里,图卢兹的街道很窄,蜘蛛网一般的小巷把城区分成很多个三角形,每个小巷几乎都是相通的,无论怎么走,最终都可以走到同一个地方。

  “站住!”

  身后传来急促愤怒的声音,令她更加加快奔跑的步伐,棕褐色的长发随着她奔跑的节奏飞舞着,唇角勾出一抹肆意的笑意。

  红唇微扬,轻轻吐出两个字——“蠢猪”。

  足尖轻点,借力向上盘旋,瞬间消失在小巷里,只余下七八个肤色各异的人在原地打转。

  一刻钟后,市政厅广场附近的一间咖啡馆内,两名女孩绝美女孩相对而坐,一个悠闲的品着咖啡,一双好看的凤眼含着浅浅的笑意,看着对面人修长的手指把玩着手中的钻石手链,紫水晶般高贵迷离的眼眸里透着慵懒与冷傲。

  “就是这个东西吗?证明dy身份的玛拉之星?”

  “dy说这是她母亲在她出生的时候,为她打造的一款手链,世上独此一条,上面有她名字的刻字。”品咖啡的女孩说。

  紫眸女孩看了一眼,便没了兴趣,扔回给她,“我还要在这里玩两天,你把它带回去给dy吧,我等着看戏。”

  “还玩,不是说你们家老头的寿辰快到了吗?”

  “所以我要留下来寻宝啊!”紫眸俏皮的眨眨,“还有两个多月呢,他们的礼物太难找,每年我都找得好辛苦。”

  女孩放下咖啡,清澈的眸子闪过狡黠的笑意,“呵呵,你如果带个男人回去,一定会是最特别的礼物。”

  “主意不错,实施起来有点难度。”

  看到她紫眸里的暗淡,女孩也不再开玩笑,“你那个竹马还没有消息吗?”

  “没有。”

  从爸爸没有接到他,到现在,已经八年过去了,算起来,他们已经十年没见了,十年的时间,可以改变很多东西,也不知道他是不是还活着,是否还记得她。

  如果他还活着,应该是个帅气的大男孩了吧?

  最好是长得跟小时候一样帅,不然,哼哼,她一定不认他。

  “小十,你也别灰心,该出现的时候,他一定会出现的。”

  “他最好是好好的给我活着!”阴恻恻的声音,让人不寒而栗,也让两条街外的某男人光天化日下竟生出一种阴冷的感觉。

  “一定活着,被你这个小魔女惦记这么多年,想死都没胆!”

  “知道,你的经验之谈。”

  “……”女子吃鳖,决定闭嘴,气闷的起身,“我走了,你自己小心,杰瑞那人,不会轻易放手,就怕他会选择鱼死网破。”

  “他没那个胆量。”

  “你自导自演的戏,最好要完美收场。”

  “知道了莫九妈。”她摆摆手,表示自己的嫌弃。

  “……唐小十,真不想跟你认识。”女子幽怨的瞪了她一眼,

  “这句话你说了有5年了吧?”

  “……”女孩决定在被气得吐血前赶紧走人,扬起下巴,大步走出咖啡厅。

  余光瞥见几个报喘吁吁的男人跑进咖啡厅,紫水晶的眼睛里闪过慵懒的笑意。

  图卢兹的美丽风景还未看透,这里的好戏还未落幕,她怎能离开呢?

  这个有着紫水晶一般漂亮大眼睛的女孩,便是长大后的唐以沫,走出去的女孩,是她的好友——莫安琪。

  她们到图卢兹是为了她们共同的好友dy寻找遗失的手链,找了几个月,上周终于有消息手链在图卢兹,可惜对方不愿意和平交易,于是,她只有选择了非正常方式。

  一切都很顺利,余下的,就看dy那边的好戏了。

  包里的手机响起一个好听的声音,清灵中带着些忧郁,是她无聊时写的曲子,由她的哥哥林一晨编成了曲,是他来电的一个象征。

  对于这个一起长大的,不同父不同母的哥哥,唐以沫并不反感,反而和他的感情不错,她想或许是因为他们年龄相仿吧!

  林一晨只大她4岁,他不会像另几位哥哥一样,对她管这管那的,会纵容她更多一些,虽然都是关心她,心中的天平往生偏向了林一晨那边。

  不敢让电话响太久,“晨哥哥!”

  “小沫,最近好吗?你没在米兰吗?”

  唐以沫心虚的轻扯耳朵,在米兰已经是半个月前的事了,她的行踪一向不跟家里人报告,为了安抚家人的心情,她会定期给家里打电话,告诉他们自己过得很好,源于对她的安全保护,他们也不会过问自己住在哪里。

  当然,这些是她的战利品。

  “晨哥,我现在图卢兹,是不是有事?”

  “好久没见到你了,想你了。”林一晨声音里有几分无奈与责怪。

  这个小沫,行踪永远成谜,如果他现在追去图卢兹,估计明天,她会转战巴黎或是其他地方,如果她不想让你知道她在哪里,你永远也找不到她,堪比狐狸的女子。

  “晨哥哥不用太想我啦,我很快会回去的啦,我也很想晨哥哥啊!”面对林一晨,唐以沫最常用的一招,便是撒娇,百试不爽。

  果然,林一晨的声音有所转变,虽然还是有几分无奈,但已经没有责怪了,温柔的数落,“你呀,一年也不回几次,爷爷天天向爸爸提议,要出动‘维和部队’把你和宇哥逮回来,跟你提个醒,被逮回来的时候,别怪哥没提醒你哦!”

  “谢谢晨哥哥,你让爸爸逮宇哥哥就好,我绝不跟他告密,我就不用了,就不浪费那个资源了。”唐以沫讪讪的狡辩。

  “……”林一晨无语,小沫,那是你亲哥哥,别那么落井下石行么,要知道,逮了他,离你被逮的日子也不远了。

  逮唐宇天可比逮唐以沫这只小狐狸来得容易!

  ……

  “黎明时它是玫瑰色的,正午时它是淡紫色的,黄昏时它是红色的”,有人用这样一句话形容图卢兹的美,给它贴上一个“早起晚睡”的标签,使得这个城市的夜色更加迷人,整个城市散发着天然和古朴的气息。

  背着小包,慢步在城市的夜色里,时而行走,时而驻足。

  绝美的外表,孤傲的身影,唐以沫并不知道自己已经引起了小偷的注意,只是她低头的一瞬间,包从手上脱离。

  “站住,放下我的包包。”

  小偷怎么会乖乖的听话?

  于是,又再次上演了你追我赶的戏码,角色调换了而已,但是,这个小偷有点悲催,唐以沫还没有玩够抓小偷的刺激游戏,那小偷摔在不远处,被人拎起,连人带包的扔了回来。

  只是一瞬间的错鄂,唐以沫捡起自己的包,检查里面的东西并没有少,她便拿起包包走出人群,看都不看那小偷一眼。

  她的表现,倒出乎了所有看热闹人的意料,大家都以为她至少会训斥那个小偷一下,一双双惊奇的目光望着她远去的俏丽身影。

  人群散去,一个男子轻笑出声,“琰,这个女孩挺有意思的,不过,我想,她会回来的。”

  他身边的男子五官如刀刻般俊美,幽暗深邃的冰眸子,显得狂野而邪魅,整个人发出一种威震天下的王者之气,墨色的眸子里闪过一抹深思。

  诧异的看了他一眼,男子扬了扬手上的项链,他接过,看清项链上挂着的戒指,眼睛里闪过一抹异色。

  这戒指?

  “风,从哪里得来的?”

  “小偷身上掉下来的,想必是抢包的时候,把项链一起抢了。”

  仔细看了戒指好一会,思索着风说的话,男子心里也升起疑惑,会是她的东西吗?

  如果是她的,她一定会回来,冷峻俊美的脸上浮起一丝期待,兴奋又有些紧张!

  细细回想刚刚的那一幕,那张漂亮的脸蛋那么倾城绝色,性格似乎也没多大改变,做事总是出人意料,看到现在的自己,她会是什么表情呢?会高兴吗?她会怎么做呢?

  就在他猜测着她的表情的时候,她的身影出现在他的视线里,很仔细的在寻找着,表情没有之前见过的淡然,有些惊慌,懊恼,眉头拧成一条直线,她很在乎这条链子,对于这个发现,他非常高兴。

  在风了然的目光下,他眸光含笑,慢步上前。“需要帮助吗?”

  唐以沫抬头,紫眸闪过一丝惊色,对上那双墨色的眼睛,夜色里看来,更加的迷人深遂,配上他绝美精致的五官,不可否认,是难得一见的帅哥。

  看着他雕刻般绝美的五官,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浮上心头,只是一瞬间又恢复了,

  这样的美色并不能提起她的兴趣,冷冷的道,“有事吗?”

  “我想我可以帮助你!”俊朗的脸上浮现一抹笑意,一条项链出现在他手上,在她面前摇晃着,他看到了她紫水晶般漂亮大眼睛里露出惊喜的光芒,那是失而复得的喜悦。

  唐以沫立刻抓住,“这是我的。”

  他问,“能告诉我这是从哪里得来的吗?”

  “与你无关。”她冷冷的丢下一句,转身要走。

  “你很像我认识的一个朋友。”他在她身后说道。

  她回头,扬起一抹嘲讽的笑,“先生,这是我第108次听到这句话,它不新鲜了,请换一句。”

  他扬唇,他再次叫住了她,“沫沫!”

  他们之前都是用法语交流,突然听到这么一句标准的中文,唐以沫顿时僵住了,脚上像灌了铅似的,再也挪不动。

  她怀疑自己是不是幻听了,怎么会在这里有人叫她“沫沫”?

  “你刚刚说什么?”她回头,用中文问出这句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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