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曦没有陪她多久,见她睡熟,便起身出了房门。【】
佣人等在门外,见他出来,上前道,“先生,晚餐已经准备好了,需要叫小姐起来吃吗?”
“你们下班吧!”程曦面无表情的吩咐。
“是。”佣人应声退下,程曦是他们的老板,他说什么就是什么,他们不需要多问,也不需要有多余的意见。
程曦进书房没多久,风就来了。
“怎么样?”
风把查到的情况跟程曦说明,程曦听完,表情有些复杂,这确实像沫沫的风格,布了这么一个局,让杰瑞·艾弗森钻,傻瓜,干嘛让自己去当饵?
不知道有些人是狗皮膏药,贴上了很难撕下来吗?
唐以沫要是知道他心里的想法,一定会用力反驳,你以为本小姐不想找替身吗?但只有她和dy的眼睛都是紫色的,都是混血儿,太多的相似可以迷惑对方,若是别人,假装再像也会有破绽嘛!
“解决掉那些人,顺便给杰瑞找点事做,有必要可以帮帮dy。”好歹她也是沫沫认定的朋友,能帮就帮吧!
风心里有些不平衡,保护未婚妻也就算了,居然连未婚妻的朋友都要管,他在琰身边几年,还不知道他们的琰还这么爱管闲事,他还没女朋友,琰怎么也不管管呢!
风也只敢在心里吐槽,他不敢得罪琰,那是找死的节奏。
唐以沫醒来的时候,正是清晨,透过窗帘的缝隙,隐约可以看到外面的光,房间内还是很黑,黑暗里感觉到一双强有力的手搂在自己腰间,侧头,果然看到了那张熟悉的妖孽侧脸,下巴抵在她肩膀,呼出的气息喷洒在她脖子上,痒痒的,程曦不爱用香水,那干净的味道胜过任何的香水的诱|惑。
她不是第一次在他怀里醒来,小的时候也和他一起睡觉,依然是这种感觉,很安心。
成长的岁月让她忘记了许多人,许多事,但唯独他,她却清淅的记得,仅管他小时候的模样她也记不清了,他的名字,他为她做过的事,说过的话,给过她的承诺,像是印在血液之中,她想,死亡也无法让她忘记。
可是,心里为什么会有种不安的感觉呢?
是幸福来得太突然了吗?
往他怀里蹭了蹭,回手抱住他的腰。
怀里的异动,早就惊醒了原本浅眠的程曦,抱紧贴过来的柔软身体,愉悦的出声,“睡醒了吗?还早,再睡一会。”
因为刚睡醒,声音有些沙哑,却透着无尽的性感。
“睡不着了。”
听她声音有些闷闷的,程曦担忧是不是生病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是不是饿了?”
昨天晚上她就没吃晚餐,一直睡到现在,会饿也是正常,说着就要起床给她弄东西吃,被她按下了。
她摇摇头,“曦,我们会这样一直在一起吗?”
“会。”他毫不犹豫的回答。
她很满意他的反应,她爱他,他也爱她,他们会在一起的,一定会,心里的那股不安,也消散不少,“好。”
“沫沫,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没事,或许是恋爱中的人都会这样患得患失的吧!”
唐以沫话音刚落,身上压下来一个重量,男人的俊脸和她只有微弱的距离,眸光里透着一股异样的光芒。
“曦,你想干嘛?”她警惕的问。
她的手刚刚都搂在他手上,现在还保持着一副拥抱他的姿势,动作该死的暧|昧,睡衣领口半开着,透过窗帘缝隙,可以看到他那精壮的胸膛,脑海里不由自主的浮起一些儿童不宜的画面,迅速别过脸去,那画面,她不敢去想象。
“是我的错。”他的声音传来。
唐以沫错鄂,“嗯?”
“让我的未婚妻这么不安,是我的错。”
唐以沫:“……”
可为什么她感觉不到他是在认错,声音性感低哑,还带着丝丝诱|惑。
“我觉得我应该做些事,让她信任我。”
“哦?那要怎么做?”她饶有兴致的问,她并不担心他会对她做什么。
“把她变成我的女人,拴在身边,每天爱她多一点,让她没有心思去想别的事。”觉得这个办法可行,程曦还满意的点点头。
“嗯……”
话没错,可是哪里不对劲?
来不及多想,因为某人已经开始实施了他的完美计划。
十分钟后,唐以沫大笑,看着某男人郁闷的走进洗手间。他是想有点什么,可惜,她的好朋友来了,生生破坏了他的完美计划。
这种幸灾乐祸的后果,就是,某女顶着一张被吻肿的唇去了办公室,一天都在助理异样的目光中度过。
和程曦甜甜蜜蜜谈恋爱的同时,唐以沫也在关注着杰瑞·艾弗森,她作好准备等着他来,很多天过去,都没有动静。
杰瑞的愤怒她看得清楚,他不会是那种吃了亏不报复的人,这种情况反倒让人觉得不安了。
没有异常就不太正常,以杰瑞的能力,不可能查不到她是ten,即使被赶出家族,唐以沫也不怀疑他的报复能力。
“各大卖场都很稳定,销售额也在稳定增长,没有异常。”助理报告道。“小艾弗森最近很忙,他正忙着应对名下公司出现的突然发情况,我怀疑,他得罪了什么人,有人在刻意制造麻烦,我觉得暂时不适宜跟对方接触。”
她不明白自家美女总裁消失一段时间后,回来就开始关注起艾弗森这一家族,应该是说关注杰瑞·艾弗森这个人,原则上来说,他们和这个家族所处的行业也不一样,难道是打算发展新业务?
化妆品业务目前稳定发展,如果要开发新业务,也是说得过去的。
助理的心思,唐以沫完全不知道,沉思一会,才道,“知道了,先出去吧。”
“好。”
这跟dy那里传来的情况一样,看来杰瑞是真的遇到麻烦了。
也好,省了她很多心思,前几天程曦说带她去南部的葡萄园,她一直提防杰瑞,没有心情,也许,这段时间可以跟程曦去玩,她可不是为了工作而工作,她知道自己的人生里什么才是最重要的。
决定好后,唐以沫便开始安排工作并回复程曦。
……
法国一处葡萄园内。
两匹快马奔驰其中,女子棕褐色长发随风飞舞着,一张完美得让人嫉妒的瓜子脸,白皙的皮肤,一双灵魂的紫罗兰色大眼,带着胜利的笑意,高挺的鼻子,小巧的唇,精致的像画中刻意雕剢的五官,仿佛落凡间的精灵,灵动而美丽。
“曦哥哥,说好了,谁输了晚饭谁做哦!”
落后她两米处,一个年轻男子,利落的短发,脸部轮廓线条干脆利落,犹如鬼斧神工雕刻一般精致的五官,丝毫不逊于女孩的完美脸孔,一双漆黑灵动的眸子盛满笑容,挥动着马鞭。
“沫沫,谁做晚饭还不一定呢,输了可不许耍赖哦!”男人愉悦的声音如歌,悠扬动听。
“当然不会……”女子心里补了一句“才怪”。
“那就好,我要追上来了哦!”随着话落,一声“驾”,马儿飞奔出去,很快的就超过了前面那位洋洋得意的女子。
女子不服气,也挥动马鞭,一时你来我往,宁静的葡萄园内,只有马蹄和他们欢快的笑声。
二人二马几乎同时跨过终点线。
“这怎么算呢?”女子嘟着嘴道,比了那么多次,她还是只和他打平,心时有些不愤。
男子了解她的心思,温柔一笑,“那就一起做饭。”
“好。”
“上来吧,我们一起。”男子拉起女孩的手,把她拉到自己的马上,拥着她,满足的离去。
这二人便是唐以沫和程曦。
在巴黎过了一段甜蜜日子后,程曦把她带到了南部这一处安静葡萄酒庄园,一住便是半个月。
“好喜欢这里!”唐以沫躺在程曦怀里,懒洋洋的说道。
不用思考,不用烦恼,每天的日子,就是起床,吃饭,骑马,吃葡萄,安逸得让人不想回去面对那些烦恼的事。
她和他都不再是曾经的小女孩和小男孩,无忧无虑的时光从母亲去世后,就已经离他们远去了,十年的努力,都为了心里的那个信念。
再遇到他,是个意外,她很喜欢这个意外,这个男人,像小时候一样,可以让她放下所有的坚强,只做他的小女人。
程曦望向怀里还有几分青涩的美丽少女,十年的时光没有洗涮掉那份喜欢,反而越发浓烈,多少次生死边缘,想要放弃的时候,支撑着他的,都是想要再见她一面的愿望,此刻她就躺在自己怀里,那份依恋,让他更坚定那个信念。
“以后等我们有空了,再过来这里玩。”
“好啊。”唐以沫欢快的应道,很快的,她又想起另一件事,“老头子的生日快到了,我的礼物还没有找到呢!”
跟他在一起的时间总是过得飞快,转眼老头子的生日也快到了。
程曦也在思索,唐以沫的爷爷什么都不缺,要送别出心裁的礼确实不容易,提议道,“不如,把这个葡萄酒庄园送给他老人家吧,听说他老人家喜欢收藏红酒。”
“你舍得?”她听他说过,这个葡萄酒庄园是他好不容易赢回来的,他喜欢红酒,喜欢骑马,在这里都能满足他,他却舍得送出去。
程曦笑:“他老人家都舍得自己的宝贝孙女,我这个孙女婿,自然要孝敬他老人家了,再说了,你的不也就是我的?”
唐以沫哼了一声,“谁说的,老头可挑着呢,想娶我呀,没那么容易。”
“是,是,是,老婆大人,你可要帮帮老公我呀,不能见死不救!”
唐以沫“扑哧”一笑,在他脸上亲了一把,“好说。”
程曦哪舍得放开她,搂着她的腰,准确无误的覆上她的红唇。
夕阳下,两个相拥的男女,散发着淡淡葡萄香气的葡萄园,唯美的像一幅画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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