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对于派特蕾西上门问候的想法,罗丝也只是心里想了想,暗搓搓地乐了一回。【】并没有真的付之于行动。
船上的日子也就是那么回事,醒了吃,吃了睡的,不给自己找些事情做,就算是再能宅的人,估计也是要闷坏的。
“亲爱的,你这个样子实在是太傻了。你确定你真的要这么做吗?”卡尔上上下下扫了罗丝一眼,眼中的不正经十分明显。
罗丝的这个姿势,让卡尔觉得用在某种运动上,应该会有更长的持久力。这么一想,到是有了一些期待。
“是的,我已经在做了。”罗丝有些蹲不住了。
最近罗丝终于想起来要学华夏武术了。早上起床,吃过早饭后,便穿了一套华夏裤装站在窗户边上蹲马步。
泥嘛,真辛苦不过几分钟,罗丝的双脚就开始发抖了。亏得那李狗蛋还让她早晚各坚持一个时辰,即两个小时呢。
“亲爱的,你现在年纪还小,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你这个姿态且先不说美不美观。只说会不会造成别的后遗症就难说了。”端着咖啡靠在一旁的卡尔慢条斯礼地说着。
“什么后遗症?”
“o型腿呗。”
罗丝先是一惊,反应过来便狠狠地瞪了卡尔一眼,“胡说。”刚才真有吓到她。按他的说法,那四五岁便开始习武的人,岂不是人人都是o型腿了。
只要一想到,那些举国皆知的武术大师们都顶着一双o型腿,罗丝满脑子黑线。
低头看了自己穿的裤子一眼,原来这种宽腿裤子还有另一种功效?如此说来,罗丝突然觉得是不是某些马背民族的人也有这样的烦恼呢。
“呵呵”对于自己恶作剧般的言语,卡尔只是歪了歪头,笑眯眯地看着她。
“你今天不忙了吗?”看到某人悠闲地喝着咖啡,罗丝表示心里有些不平衡。
“差不多了,人已经派出去了。具体情况,还要到了地方,实地考察后才能知道。”
“找好分一杯羹的人选了吗?”想到一块上好的五花肉,就要分给别人,罗丝就有些心疼。
“若那里真有银矿,而且数目不小的话,便请美国及英国驻扶桑大使参一股。”三个人,也免了黑吃黑的发生。当然前提是银矿量大,不然还不够折腾的呢。若是数量太小,卡尔便考虑去不去投资了。不过,他也可以将消息卖给别人当人情。
自从上回罗丝随口说了扶桑可能有银矿的事情,卡尔觉得这份诱惑实在是太大了。连夜向美国发了电报。找了可靠的人,乘船去扶桑。
这批人去扶桑除了找银矿,同时还肩负着勾搭驻扶桑大使的任务。
罗丝对生意上的事情,都是一知半解的。听卡尔这么说,也只是点了点头,表示她知道了,满足了她的好奇心。不懂装懂什么的,其实是最讨人厌的了。
又说了两句话,罗丝便站了起来。慢慢地坐到沙发上。一下子摊倒在那里,一动也不动。
“亲爱的,不是说每天早晚各两个小时吗?这还不到半个钟头呢。半途而废可不是好习惯。”
卡尔坐到罗丝旁边,一把将人抱到自己腿上,毫不避嫌的揉着罗丝的腿。
罗丝用头蹭了一下他的头。用着甜死人不偿命的语调说道:“亲爱的,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你应该陪着我的。”
“呵呵。”卡尔轻轻一笑,低头亲上了面前红艳艳的小嘴。
“笃笃”轻浅的敲门声自门外传来,打断了这对差点擦枪走火的小鸳鸯。
罗丝从卡尔的腿上跳了下来,整理了一下衣服,喊道:“请进”
卡尔将一只腿压在另一只腿上,轻咳了一声,拿起旁边已经凉透的咖啡喝了一口,压压燥火。
“小姐,这是珍妮送过来的。请您过目。”特蕾西毫无所觉的走了进来,将手中的电报纸递了过去。
“嗯,”看了一眼卡尔,罗丝眼中闪过一抹愉快。笑眯眯地对特蕾西说道:“去给霍克利先生再倒一杯咖啡来吧。”
特蕾西看了一眼还在喝咖啡的卡尔,有些不解地应答出去。
卡尔没好气地看了她一眼,“你个小妖精”早晚得死在你手里。
罗丝歪头扬了扬下巴,挑衅地看着他。
华夏民国一年皋月,华世峰与国会个别议员联手,竟然通令全国禁售排满及诋毁前清各项书籍。这件事情,华夏国内起了不小的反感。很多学生及社会名流对于华世峰的决定都持反对意见。
满清再不好,那也不能如此对待。你否认了满清的存在,这和数典忘祖又有什么区别,别忘记,你华世峰还曾是大清的官员呢。这会儿装什么大尾巴狼。吴山桂冲冠一怒为红颜,放了清兵入关。你华世峰也没比他强了多少去。
世人熙熙,皆为利来。世人攘攘,皆来利往,吴山桂冲冠一怒,是真的为红颜,还是为了权势。他们这些后世人,还真的不好说。但你华世峰,做为华夏民国的总统,弄出这件事情,却带着急切的掩饰意味了。
怕人不知道你曾是大清的封疆大吏吗?
清朝近三百年的历史,出过多少有用的书籍。这会就这么轻飘飘的一个决定就想否认它的存在,痴人说梦。就算是秦始皇也没那个本事吧。
罗丝看了遍电报上的内容,脸上露出一抹冷笑,作吧。可劲的作吧。作的一把好死,你就狂奔在作死的大道上吧。
看到这里,罗丝复又想到之前李叶桐发来的关于国会已经全部通过了大总统任期和连任的法案。再结合今天的这封电报,罗丝就有了一种,这位华大总统是不是再准备为连任拉选票呀?
只是这样拉选票的,还是头一回见到。
在某些事情上,相较于国人的一些相轻行为。罗丝现在倒是更喜欢大英帝国了。
大发劫掠证,使海盗行为变得“合法”,对外装绅士,对外无耻到理直气壮,也是一种本事。可是国人呢,却是一群极喜欢内斗的家伙。
华夏国内还有那么多的租界,你们不想着赶紧的收回来,竟就想着这些有的没有的,怎不叫人气愤。
放眼世界,也就只有华夏这种国中国的形态,在大大咧咧的存在着吧。别国也有,但也没有华夏这么多吧。而华夏的这些当家爷们呢,一天天就只知道在窝里横,这跟在外面被人欺负了,回家打老婆孩子的窝囊男人有什么区别。
以前罗丝最讨厌什么攮外必先安内。内里是什么,外面的又是什么人?你里外拐都不分了吗?你和你兄弟争家产是大事,还是把外面那些抢你家产的人先打跑是大事?
当然成王败寇,谁又知道胜利者说的是不是粉饰过的真相呢。只是一想到现在的华夏,罗丝还是有些不爽。咱就不能先干点有意义的正经事吗?
唉,可悲可叹
“这是怎么了,刚刚不是还好好的吗?”卡尔下了火气,站了起来,拿过罗丝手中的电报看了一眼。并没有发现有什么是可以让罗丝生气的。怎么自己的火气下去,她的火气倒是升上去了?
“没什么,就是我要买点东西。”罗丝准备让华夏那边的人帮自己收集一批书籍,运回英国。等到以后有机会了,再捐献给国家或是清华大学。
这些东西都是属于华夏的。罗丝是不会将这些留给孩子做什么传家宝的。一对欧洲夫妇的孩子却有着华夏的东西做传家宝。别在让人把她们的孩子当成那群火烧圆明园的后代了。
想起那群败家玩意,罗丝就觉得遭心。多好的园子说烧就给烧了。那可是百年园子呀,唉,不是自己家的,是一点都不心疼呀。都尼妹的不是好东西。
“你想要买什么,我让勒杰去办。”自己的女人想要买东西,必须要积极付帐。尤其是他女人还不缺钱,缺东西的时候。
想到之前为罗丝订做的礼物,卡尔想着这次到英国,应该去看一看进度。也许他可以带着罗丝一起去。亲自参与了,可能会更有归属感。
“呵呵。”斜了卡尔一眼,罗丝对他的话,不可置否。
对于卡尔的表现,罗丝并没有什么想要说的。现代还有aa制夫妻呢,所以男人大不大方的,并不在罗丝的考虑范围内。
提笔在电报纸上写下了一行字,罗丝便把电报纸交给守在门外面的特蕾西,请她给珍妮送去。那些书籍不管有用没用的,反正她不缺钱,可以让人先收集买回来。想了想,还是让人送到英国来吧。不然时间一长,谁知道华夏国内会是怎么样?
从身后被人抱住,罗丝也只是向后靠了靠。侧过脸来,正好被亲个正着。
“从华夏回来,我们就结婚,好吗?”低沉的男中音,在耳边响起。感性的话语,让罗丝有些迷醉。
轻轻的在他怀里点了点头。不说好,也不说不好。这一切本来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到了今天,他卡尔霍克利要是敢悔婚,她就把他削成人棍,养在缸里。像罗兰弄死林西那样的做法,并不适用于他们俩身上。太温吞了。
“你想要个什么样的婚礼?全是玫瑰花的教堂怎么样?”罗丝不说话,卡尔紧了紧手臂,继续问着。
罗丝想了想,若都是玫瑰花,那也太麻烦了。为了保持玫瑰的色泽,鲜艳水份。婚礼当天,工作人员一定要起很早,采最新开的花朵,运来布置。
虽然身份不同了,结婚的婚礼也不会像上辈子的小老百姓那样辛苦操持了。但劳民伤财的事情,只为了半天的婚礼教堂。确实有些不划算。
“...不要玫瑰。”
“不要玫瑰吗?那你还喜欢什么花?百合怎么样?不过亲爱的,你喜欢的仙人掌就算了吧。虽然你很喜欢,但我担心来参加婚礼的人会不小心受到伤害。”
“噗”,罗丝被卡尔的话打开了想像。一群参加他们婚礼的人,坐在椅子,走到过道上,还要小心教堂里起装饰作用的仙人掌。
等到婚礼结束她丢花束的时候,人家丢的都是鲜花,而她却要丢仙人掌。她敢丢,也不一定有人敢接吧。
“婚后,我会在英国建个办事处。我们英国美国两边住着。你想母亲了,随时都可以去看她们。”
“...好。”其实,也不一定非要在英国居住,鲁芙有了自己的家,而且即将迎来新的孩子,没有她,也许会更自在吧。罗丝欣喜的是卡尔的这份心。
卡尔听到罗丝的话,心满意足地亲了亲她的额头。
我的天使
下午,卡尔让勒杰将出去放风的两只金毛犬送回房间里来,到了美国没多久,卡尔便带着罗丝选了这么两条统血统的狗。
现在的金毛犬还太小,毛毛也很短。胖胖的小短腿连沙发都上不来。罗丝便让特勒西将狗窝放在了窗台附近。
每天小狗都会被带出去放风一回,等到回来的时候,便老实的在房间里陪着罗丝。非常的乖巧,不过狗的天性,总是无法避免的。这不,罗丝看着自己最后一双托鞋无语极了。
不过一下午的功夫,两只小狗便分工合作,一人一只托鞋。噢,是一条狗一只托鞋。卡尔看着只能坐在沙发上等等特蕾西拿鞋的罗丝说道:“怎么?又被咬坏了?我说什么来着,就不应该在房间里养宠物,又不是猫呢。”虽然猫也不应该养在卧室里。
马后炮永远让人痛恨,罗丝瞪了一眼卡尔,对着从卧室里走出来的特蕾西说道:“去找勒杰,把霍克利先生的备用托鞋拿一双过来。”
特蕾西看了一眼卡尔,抿嘴一笑,“好的,小姐。”
卡尔也是一笑,不过看了一眼罗丝的小脚,卡尔说道:“我让人去船上看看有没有合适的吧。”一般的船上都有商贩卖一些生活用品,衣服器具。罗丝的脚太小了,而他的托鞋又太大,在有地毯的房间里,很容易摔倒的。
罗丝的小脚被卡尔的大手抓在手心。有些痒。罗丝想要抽回来,可卡尔却不愿意松手。
也不知道卡尔这是什么时候养成的习惯。只要看到她没有穿鞋,就会把她的脚拿到手里把玩。幸好此人不是三寸金莲的爱好者。
她记得以前看书时好像看到,小鞋最盛行的时候,那些文人墨客都喜欢将女人小脚穿的鞋当酒杯,饮酒用。
卡尔要是真有这么个爱好,她发誓,她再也不会让卡尔亲她一下。
这到是罗丝多虑了,罗丝的脚,小小的,白嫩嫩的,粉色的指甲像水晶一样镶嵌在圆润的脚指头上。让人看了爱不释手。卡尔素了这么两三年,眼睛都冒绿光了。罗丝的脚虽然招人喜欢,但其实主要的还是没鱼虾也好的心理在作祟。
“流氓,放开了。”
不过难得有些羞涩的罗丝在说完这句话后,被脑中突然冒出来一句话,雷的不轻。
“秃驴,放开那个道长让贫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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