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琏芸经过皇宫太后跟前,暴露本性后,桐之晴还真是第一次听闻到她的消息。【】
本以为她会安分许久,这才过了几日,她竟然广发邀请函,举办宴会,名目为:赏秋诗会。
桐之晴看到邀请函里的宴会名目时,真是哭笑不得。
不知道该说孙琏芸聪明,还是说她傻……
现在初冬已经悄然降临,秋姑娘早就离去,顺便捎带走一大片的叶子,留下丰收的气节。
这时候来个赏秋诗会,还真是绝了。
如此迫不及待的举办宴会,随意开启一个名头,桐之晴知晓,孙琏芸的目的是她。
孙琏芸此番举动,定是被太后说服了,若不其然,也是想要图谋其他。
首选的就是落她颜面,败坏她桐之晴的名声。宰相乃百官之首,其夫人即使不是才华横溢的才女,也要略懂诗文,温文贤淑。
既是诗会,顾名思义,定以吟诗作对为主。
桐之晴自认没有孙琏芸那般文采,可脑海中的记忆,华夏千百年来的诗词佳句,虽然她没有完全记得,但是随便拿出来的一两首就足以秒杀孙琏芸。
所以桐之晴觉得孙琏芸傻,自己准备了坑,然后跳下去,她自己把自己埋了。
想要在诗会上落她面子,又是白做功夫,还帮忙宣扬了她的美德才华。
孙琏芸举办的诗会,若是她不“挂点彩”前往,怎么好意思刺激孙琏芸呢!
桐之晴就是想到这,便放弃了涂抹药膏除去红唇上,因药梓月而红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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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涟音的软磨硬泡下,桐之晴接受了,头上顶着三个发簪的“酷刑”。
她挺不习惯头上戴着超过一个以上的发簪,她的发髻发饰都有发带修饰着,最后再插上一个发簪,就完事了。
“你就准备穿成这样出门?”药梓月一袭官服,站在房门前,一副风尘仆仆的样子,皱着眉头道。
桐之晴疑惑看了看身上的衣裳,这可是他前两日让人送来的衣裳,有什么问题吗?
涟音从衣橱处小跑而至,手中抱着雪白色的貂皮披风。“大人。”
行礼后就站在一旁。静栢已抱着毛绒绒的地毯,先前去马车上将其放置好。
药梓月见到涟音手里的披风,神色变柔和了许多。
“早去早回。”走上前,伸手抚摸着桐之晴的红唇,有些眷恋的说道。
桐之晴抓住药梓月的手,将自己送上前,供君采撷。
面对此等好事,药梓月定不会错过。
只是一旁的涟音,面色通红,站着也不是,出去也不成,虽然知道小姐和大人已是夫妻,这样的事情,这几日也司空见惯。
但每一次,涟音还是觉得画面太美,她不敢看。只好将头不住的往下低,脸差不多快被雪白色的披风掩盖住了。
桐之晴在药梓月的手覆上她红唇时,忽然发觉嘴唇好像不怎么肿了。
这可不行!这样子孙琏芸根本看不出药梓月对她的疼爱嘛!
她虽然在名义上已经是药夫人,可至目前为止,她仍是居住在紫璇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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