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千零二十章:游戏
老实说,在我们的时代,史来姆这种生物是很少见的,人类那边估计有一些,异位面也有,但主位面很少,就算有,也会被当做害虫清理了,至于那些小青蛙小兔子小老鼠,肯定都被我们这些小孩子清理得干干净净,给家里的晚餐加点“滋味”了,哪里还能放它们悠闲地在河边晃悠?
当然,游戏这东西没道理可讲,李奥大学时玩的游戏也一样,新手村外永远有杀之不尽的小怪物,在系统的安排下,按时刷新……
略微感慨,我看了看自己身上简陋的装备,又熟悉了一下各种系统菜单的内容,就点开了游戏里的聊天系统,添加了艾伦的角色。
这是一款不怎么热门的游戏,玩家不是很多,最重要的是,它也不是什么游戏公司用来赚钱的,就是为了大众提供娱乐的“公益”项目,所以,没有一千年前那样的热闹。
倒也有竞技型的游戏,不过,这一款不是。
艾伦很快回应了我,然后,发来了组队请求。
接着,我才发现队伍里除了艾伦,还有两个人。
其中一人,居然是精灵海姆西斯。
另外那个,是他们的朋友。
相互认识一番,他们已经玩了一会儿,正在新手村外做一个采集炼金植物的任务,就叫我自己先练级,跟上他们的进度。
新手村的升级不是很难,等我追上他们等级,正好他们帮我采集任务所需的炼金植物,一起交了任务,还能去打新手村的组队副本。
因为游戏是以魔法为背景的,所以,所有可以选择的战斗职业都是跟魔法有关的,最纯粹的自然就是魔法师,然后就是魔剑士、魔枪士、魔盾士、魔弓手之类的职业,看似有进近战远程,其实都是玩魔法的……
根据通用的攻略,我找了村里的老村长,接了最初的任务——拜访村里的各种恩批西,熟悉村里的人,然后,就接了几个找丢失的宠物、跑腿送东西、传话之类的小任务。
说来也好笑,这么一个只有五间房子十几个人的新手村,就集合了铁匠、裁缝、药剂师等职业,还有货品丰富的杂货铺这种功能性建筑,可谓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同时,这里能够满足上百个玩家的基本需求……
当然,游戏是本着节省资源的角度来做的,不然,向我当初那样一个上百人口的大村子,也没有一个铁匠铺,还得等商队来,或者去镇上购买,那样真实的玩法,玩家们倒是能够体验真实的上古生活了,可惜,没个十年八年的,想成为一个稍有名声的魔法师或者职业者,几乎是没希望的。
不过么,游戏本来就是体验便捷高效的“主角模板”的,就像当初的我,有了主角光环,只花了半年多就雷霆城混出了名堂……
现在,我按照李奥熟悉的游戏套路,重走新手村。
新手任务的最后一步,我在保护铁匠的小孩不被毒蛇咬伤的任务中,“突然”觉醒了魔力,发出火球杀死了毒蛇,升了一级,就得到了老村长的任务奖励——一件带有魔法的武器。
武器可以随便选,选了就相当于确定了职业,不过么,以后反悔也可以改——毕竟是不为盈利的游戏,也没必要为了体验别的职业删号重练……
我看着老老村长从背后“无中生有”掏出一个大箱子,打开,然后里面出现一件又一件木头做成的简陋武器,笑着摇摇头,选择了最简单的木杖。
曾经的我,表面上是个战士,兼职祭司、弓手、刺客,其实严格来说,魔法师的成分更纯一些,但大多数时候用的还是盾锤,所以,专门选了法杖。
接着便是成为“见习魔法师”的第一个任务——去河边清理泛滥的小动物。
拿到法杖之后,我就自动“学会”了第一个基础魔法,火球术。
接着,我也加入了河边刷怪的队伍……不是组队,单纯就是过去凑热闹。
那边有不少人,都是组着队的,还有人邀请我,我笑着说自己有队伍,拒绝了。
战斗过程,说起来好笑,就是举着法杖,吟诵咒语……
咒语,其实就是技能的名字,比如,火球术,就喊一声火球,一个火球就会出现在法杖顶端,然后,对准目标,喊一声“放!”或者“射!”“去!”作为激发指令,火球就会直奔目标。
刚登陆在新手村门口的时候,我就是看着那些玩家这么做的,现在轮到我了。
老实说,有点中二……
甚至,有点羞耻……
我可是来自魔法时代的,魔法是什么样子的,我比这个时代的任何人都清楚!
不过,我说出来没人会信。
当然,这只是个游戏,不必计较这些。
我更感兴趣的,是这款游戏的背景,如何描述米诺陶斯大帝的时代。
这个游戏的魔法有命中率的设定,有点类似于射击游戏,所以,我能看见一些玩家因为各种原因没能命中目标,比如过于慌张,行动之中脚下不稳,甚至有“常在河边走,哪有不落水”的倒霉蛋。
相比之下,我就稳定的多了,毕竟,我用的是虚拟现实装备,脚下踩的是房间里的万向滚珠,再加上我自己的平衡能力,根本不成问题,而他们,大概率是用的全息拟真设备,脚下就是真实的河边泥草地。
所以,我很是稳定地射杀了任务所需的小兔子,其中还有一半左右触发了所谓的弱点攻击,产生暴击效果。
于是,我只用一般人一半的时间,完成了任务,跑去交差了。
没想到,接下来的任务,还是继续杀河边的小动物,只是数量不一样……
我耐着性子又跑了几趟,期间还跟艾伦他们闲聊几句,完成了任务。
接着,任务目的就离村子越来越远,终于,在一个小时后,我也到了采集炼金植物的步骤,等级也快赶上艾伦他们了。
“你还挺快的!”艾伦感慨。
我说:“跟军队训练相比,轻松多了。”
“倒也是,”海姆西斯说,“我升级就比他们两个快了,你肯定比我还快。”
随便杀了几只路边的小野猪,我升到了跟他们一样的等级,当然,他们已经升了半级,只是为了采摘炼金植物,耽搁了。
跟他们汇合之后,我看到了另外那人。
这是个一米五的地精,名叫科萨隆。
艾伦的职业是魔弓手,属于使用魔法的弓箭手。
海姆西斯拎着一柄我都觉得沉重的长柄巨斧,选的职业方向是魔斗士。
地精科萨隆选的职业是魔盾士,相当于队伍里吸收伤害的。
说来有趣,我们四个人,看外形,是我最健壮,艾伦稍微瘦点,海姆西斯又高又瘦,但也没有艾伦高,地精科萨隆最矮最瘦最小,这是没法改变的外在。
但是,按照游戏里的设定,魔斗士是力量最强的,防御和血量排第二,魔盾士是防御最强,血量最高,力量排第二的,我们两个牛头人,艾伦这个用弓箭的,敏捷属性高,力量、防御和血量排第三,我一个纯法师,力气最小、防御最低、血量最少,但魔法值最高,单纯技能伤害最强……
看起来就有点搞笑。
当然,按照一千年前的游戏设定,或者地球上李奥那个年代的设定,我们缺一个专职治疗的职业,俗称奶妈或者奶爸,在游戏里叫魔愈师……
这是一个略显奇葩的名字,不过么,也没有计较,真实历史上有没有类似的称谓。
当然,只要操作够好,没有医疗执业也不成问题。
“很高兴认识你!”地精科萨隆抬起手跟我握了一下,“早就听他们提起你了。”
“幸会,”我说,“我听说你们有好几个朋友……”
“他们在半行星带另一侧,想联系都有信号延迟,”海姆西斯说,“我也是在十五万公里之外跟你们联结的,网际信号不好也情有可原啊,待会儿出问题可别怪我!”
艾伦说:“难得一块玩,又不是为了打赢。”
他们的炼金植物已经采集够了,现在正在帮我采集。
这种植物不太好找,而且,刷新速度比河边那些小动物慢得多,这就大大拖慢任务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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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的是,在采的过程中,会有怪物突然冒出来打断,采集者必须将其消灭,而这些怪物杀起来就有一定难度,一个人还完成不了。
更麻烦,或者说更令人郁闷的是,杀了这些因为采集动作而引出来的怪物,是没有经验的。
所以,效率才会这么低。
当然,游戏这样设计,也是为了让玩家有固定的队伍,一起杀怪练习配合,为接下来的副本做准备。
所谓的难度,主要是针对单人玩家,如果是小队战斗,其实难度也不大,就是稍微耗点时间。
所以,我们一边采药一边杀怪,还能抽空聊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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