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镇,与古人所描述的桃源仙境自然不是同一个地方,毕竟传说终究只是传说。【】但是桃源镇的建筑风格几乎完全是按照古代传说里面来建造的,06年京城举办奥运会后,东区政府得到了中央拨下来的资金,为了政绩,便动用大量资金,想要将桃源镇打造成一个旅游圣地,与北区千岛湖一争高下。
几年来,随着东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以及媒体的造势,桃源镇已经成为东区九镇里面客流量最大的镇子,吸引了不少中外游客,前几任桃源镇镇长便是因此升迁挤入东区政府班子。
而锦江城则是东区政府大力扶持的项目,建造已有两年,即将竣工,里面几乎是仿造古代皇宫来建造的,各种游玩设施应有尽有,不过未竣工的地方尚未开放,只有一座公园开放给游客休息。
郑云跟一帮与他没什么共同语言的青年租着两辆面包车驶向桃源镇,从苏荷酒吧到桃源镇只要半个小时,不过到了桃源镇后,地面便呕吐不平起来,车子也开始颠簸,而郑云的心也开始颠簸,忍不住骂了一句:“舍得钱建这么多东西,却舍不得修路!”
其实郑云虽然这么说,实际上他根本不在乎道路,他担心的是这次动手,将带来怎样可怕的后果。如果是杀人,倒还好点,下手干净点,再毁尸灭迹,说不定还可以继续在外面大摇大摆的溜达,虽然也有可能被查出来,但是毕竟没那么快,而且未必就可以查出来。
但是去收拾丁伟,丁伟肯定会看见他,偷袭更是扯淡,如果一击撂倒,否则还是会被丁伟知道是自己动手,他和这帮人都是普普通通的小混混,一击撂倒?看多了网络小说喜欢意淫的**丝或许会这么想,但是他只想去考虑实际点的,他要能实现的,而不是无法实现的。
郑云旁边,坐着的是几个青年,这些青年早就认识,对于这种任务,更多是认为帮这个毛头小子去对付他的仇家,心中自然不满,更何况这小子看起来细皮嫩肉的,而且长得又猥琐,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没针对他算好的了。
一个青年从裤兜里摸出一包10块钱的红金龙,分别递给车里的其他人,唯独没有递给郑云,也没有问过他抽不抽烟,意思已经很明显,郑云也没吭声,毕竟就算介意也得忍着,也不看看对方多少人,而且任务砸了咋办?他不知道这些人在不在乎任务,不过他在乎。
几个青年摇开车窗,开始吞云吐雾起来,司机咳嗽几声,显然是受不了二手烟,几个青年瞥了一眼司机,继续我行我素,司机也不敢抱怨,这些人一看就是那些小混混,也不想惹麻烦上身。
两辆面包车行驶在呕吐不平的道路上,一路颠簸,总算抵达了锦江城,一行人下了车,面前是一个很大的广场,广场中央有一个大门,像是侏罗纪公园里面的那扇大门,大门上方三个大字,正是“锦江城”,而此时的广场却没有多少人。
夜里平白无故刮起一阵风,郑云打了个哆嗦,引起几个青年不屑的轻笑,郑云心中窝着一股火,却也只能咬着牙干忍着。
“那几个富二代应该就是在这里面吧?”其中一个青年问道,手里拿着一张照片,郑云瞥了一眼正是丁伟,却也没吭声,另外的青年说了声:“应该是在里面的公园里面,这么晚一帮人来这里干什么?”
“估计是带了几个女人在里面打野战找刺激吧?哈哈!”一个青年忽然说道,接着一帮人便笑了起来,笑得肆无忌惮,显然是因为自己一行人人多势众,无所畏惧。
天色渐渐黯淡下来,郑云不想夜长梦多,便率先一步进入锦江城,锦江城内还在建设,设施较少,几条小路才铺上青石,一行人都十分默契的沉默下来,谁都没有吭声。
锦江城内风声呼啸,道路两旁时不时能看见一些木材摆放,郑云打量着这些木材,应该是建设设施用的,其实按照桃源镇的实力,要建一个锦江城,应该很快就能完工,这么一拖再拖,说白了还是为了钱,当官不贪,就跟老虎不吃肉一样,纯属天方夜谭。
一行人走了大约十几分钟,深入锦江城内未竣工的地带,身后已是一片漆黑,而这里是一片荒凉的工地,依稀可见不远处有一辆挖掘机停放,而一阵呻吟声正从那挖掘机上面传来,此起彼此,伴随着男性的粗重喘息声。
几人的脸色顿时就变得有些暧昧,笑了起来,而郑云大概也猜到在上面的是什么人了,难怪没事跑到锦江城来,原来是来玩打野战找刺激的。
不过自己等人接下来要做的事情,的确能让挖掘机上面的男女刺激一番。
郑云点燃一根烟,眯起眼看着几个人朝那挖掘机走去,不一会儿便响起女人惊慌失措的哭喊声,他看着男子被拖了下来,正是丁伟,他走了过去,看着这个之前曾经一度差点掌控他命运的男人此时此刻被按在地上,一脸狼狈,突然觉得有些风水轮流转的意味。
丁伟抬头显然看见了郑云,一脸愤怒:“小畜生!你敢动我?你知道我是谁吗?你真以为自己搭上了一条大船?我告诉你,那只是一艘泰塔尼克号!你今天敢动我,我要你被人砍死在街头!在东区,你斗不过我的!”
听到丁伟说自己搭上的只有一艘泰塔尼克号,郑云的心中有过一瞬间的咯噔,不过随即便释然了,将丁伟的话视为胡言乱语,没放在心上,随后便笑了起来:“丁大少爷,你不是有女朋友吗?怎么跑来这里和人鬼混呢?”
郑云起初以为上面的女人是白如雪,心中有些不爽,不过当他发现只是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的时候,心里便有了一个想法。
“关你屁事?”丁伟不屑的冷笑一声:“白如雪那个女人,老子早就玩腻了,什么姿势我都玩过,没新鲜感了,也是可怜你这个小混混摸都摸不到她。”
郑云一愣,便响起了学校的时候,那个独自坐在教室听着歌仿佛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女人,画面一转,变成了一个面色潮红的女人在一个男人的胯下玩转呻吟,顿时脸色便有些难看起来。
丁伟显然是瞧出了郑云在想什么,大笑起来:“你得不到的女神都不知道被我上了多少次,你打了我又能怎么样?白如雪根本不会正眼瞧你,你就是一个小混混,一个社会最底层的小混混!”
丁伟说到最后,声音也大了起来。
郑云只觉得一股无名的怒火直冲脑门,他所有的思维在这一刻都消失了,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一声拳头与骨头接触的声音传来,丁伟已经倒在了一边,嘴角有着鲜血,而自己的双手紧握成拳状。
他愣住了。
他居然动手打了丁伟,丁家三少爷,这简直就是作死啊,虽然他知道自己此行就是来教训丁伟的,但是实际上他只是想吓唬吓唬丁伟,毕竟说到底还是陈姗姗逼他来的,他虽然视丁伟为仇敌,却不傻,知道实力悬殊,硬碰硬是找死。
可是现在他居然动手了,这就像开了一个头,其他人见郑云动手了,便一个个跟着出手,其中一个人把丁伟从地上拉了下来,直接几耳光开干,其他人自然是跟着一阵拳打脚踢,仿佛忘记了丁伟的身份。
其实混混们出来打架,第一个动手的才是最有风险的,因为挨打的一方秋后算账,要么全部收拾了,要么是对方也叫人了,最后只报复第一个动手的,而且遇见刺头在挨打的时候还手,也只会对着第一个动手的打。
郑云出来瞎混几年,怎么不知道这个道理?这些人打得这么凶,丁伟事后也只会老账新账一起算,全部报在他的头上,可是路已踏出,再无回头路,今天是他占优势,明天被人打趴,那也是明天的事情。
出来混,畏首畏尾,注定一世马仔,与上位无缘,要打架,就不要怕被报复,今天打爽了,明天如何被人报复,那也是明天的事情。
郑云想到这儿,似乎悟透了什么似的,迈着步子,走向丁伟,眼中散去了几分犹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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